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1-081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
文号 | 浏览量 |
采购编号:CNCG2021-JC05
项目名称:昌宁县中医医院招采医院洗涤,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昌宁县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75-7121908
日 期:2021年8月17日
项目概况
昌宁县中医医院招采医院洗涤,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CNCG2021-JC05。
2.项目名称:昌宁县中医医院招采医院洗涤,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44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1)洗涤服务;(2)卫生保洁服务。
6.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中医医院。
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合同约定。
8.服务期限:1年;(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单位一月一考核,具体考核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⑵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 2021年8月24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磋商申请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文件售价:¥0.00元。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备份光盘,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⑴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⑵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9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
账号:6232813960000674080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
⑵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4.监督电话: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712092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中医医院
地 址:昌漭公路东环城北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875-712017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875-7121908
发布日期:2021年8月17日
目 录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6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昌宁县中医医院招采医院洗涤,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CNCG2021-JC05。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三条。 |
3 | 投标报价:投标人须就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清单表”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
4 | 本项目采购预算: (1)本项目采购预算:¥444000.00元;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5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 |
6 | 磋商响应文件: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现场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1份。 |
7 | (1)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昌宁县中医医院招采医院洗涤,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 ①采用银行转账: a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转账信息如下(唯一账户):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账号:6232813960000674080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咨询联系电话:010-86483801(7x24小时开通),QQ:4009618998。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保证金单据内要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内容须填写完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本系统为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b保证金缴纳 1.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 CA )登陆保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保证金系统集成于交易系统,用户依照电子招投标相关规定,要求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身份验证,以保证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2.首次使用该系统时,需安装CA 数字证书驱动,可在系统登录页下载后运行安装。安装后将数字证书插入电脑 USB 接口,点击【登录】按钮,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3.缴纳:在确认投标保证金界面和招标文件里找到保证金账户账号和名称,通过用户基本账户转账到保证金专户。(注:招标文件里的账号信息有可能不正确,需要和系统上的进行比对,不一致时及时联系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确认。) c确认保证金 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自己的保证金在开标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项目,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本单位转至对应保证金专户的所有银行来款记录。如果同时满足收款账户和保证金缴纳账户一致;来款账户账号和来款账户名称与注册账户基本信息一致;来款金额大于等于所要求的保证金金额;来款时间小于等于该标包投标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的四点要求即可绑定成功,如不符合其中任意一点,则无法绑定。投标人点击符合要求的来款后方的【绑定】按钮即可绑定成功 。(注:绑定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绑定时插入数字证书。后续各环节中的信息确认与提交操作均需要进行数字证书签名。) d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投标人持回执打印件参加投标。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e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确认后提交退还申请,主要确认是否有“暂扣”或“没收”的情况。退还申请提交到交易中心,经过交易中心二级审核通过后,会向银行发起自动退还,退还成功会有“退还成功”的标志。 f中标人保证金退还 招标代理或中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合同,交易中心受理通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确认后提交退还申请,主要确认是否有“暂扣”或“没收”的情况。退还申请提交到交易中心,经过交易中心二级审核通过后,会向银行发起自动退还,退还成功会有“退还成功”的标志。 ②采用银行保函: 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并登陆保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保函模块录入相关信息。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银行纸质保函,由银行工作人员在系统上进行确认。投标人持确认函参加投标。 ③采用保证保险: 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险,投标人持保证保险材料参加投标。 (3)对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 |
8 | 书面提疑时间:2021年8月25日 11时30分前 ; 书面答疑时间:2021年8月25日17时30分前 。 |
9 | 投标人采用磋商响应文件现场解密的(必须携带CA到开标现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联系电话:0875-7121908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15时00分前 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上传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送达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逾期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或未能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未带CA到开标现场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10 | 开标日期:2021年9月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
11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2 | 中标投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和非法分包 |
13 |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 |
14 | 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本项目1个标包,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
15 | 服务期限:1年;(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单位一月一考核,具体考核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
16 | 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中医医院 |
17 | 质量(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执行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通用标准》。 |
18 | 特别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选择相当于或优于采购人所公布的服务方案进行投标,投标人若有幸中标,须按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进行服务。若在服务时发现提供的服务达不到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中标单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追偿经济损失。 |
19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评审:√适用 □不适用。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 |
20 | 关于商务条款的要求:商务条款包含项目完成期限、项目实施地点、产品质保期等非技术要求的指标。 |
21 | 关于实质性不满足采购要求: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2)项目实施方案出现严重不满采购需求或不符合实际的, (3)拟供产品技术参数中出现一般一半以上的技术参数负偏离的, (4)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的。 |
22 | 其 它: (1)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2)串标围标判定依据: ①不同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内容错漏之处出现高度一致,或其它内容出现高度一致性(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外)的; ②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③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判定依据。 (3)采购人有权对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合理的条款在进行合同谈判时要求其进行修正的权力,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之签订合同并选择下一排序的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以此类推。 (4)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②投标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采购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招标内容。
2、投标费用
2.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招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3.2在投标截止日期 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及业主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4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在指定网站发布。
(三)磋商文件的编制
4、磋商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的服务等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4.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4.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条款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4.5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一切费用。
5、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5.1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以及投标人与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5.2磋商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3磋商文件中所报商品或服务价格必须为人民币。
6、磋商文件构成
6.1投标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一)投标报价一览表
附件1.报价明细表
(二)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凭证
(六)项目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
(七)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及承诺
(八)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
(九)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
(十)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十一)现场服务及服务机构技术力量
(十二)投标人基本情况
附件2.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投标人)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
(十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磋商文件格式
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磋商文件。
8、投标报价
8.1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
8.2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8.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报价均为人民币元,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为总价。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8.4须完整报价,少报、漏报、错报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8.5供应商应根据“报价表”要求填写磋商报价组成情况。
8.6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8.7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8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9、投标货币
9.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0、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1按第6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除提供相关证照外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实施能力
(2)能够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投标供应商履行维护、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11、投标的有效期
11.1磋商文件自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60日(日历天)。
11.2在特殊情况下,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2、磋商文件的签名、盖章要求
12.1磋商文件的所有组成资料均应遵守签署规定。
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有落款的地方签字或盖章,有单位落款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
12.2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份。
12.3磋商文件除投标代表签字外,应按规定填写。
12.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盖章)外,磋商文件不得涂改。
12.5磋商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
12.6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磋商文件。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采用转账方式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基本账户打入指定账户)不按本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
13.2 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
13.3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13.4 对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
13.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
13.6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7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人若采用投标文件现场解密的适用)
14.1投标文件份数: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人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1份(光盘)。
14.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上传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格式参照《附件4》标示。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磋商文件必须于规定的时间递交到规定地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或上传的磋商文件将不予受理。
15.2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将变更时间公告通知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15.3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拒收在规定的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文件,拒收未交付(或交付不足)投标保证金的磋商文件。
16、磋商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16.2修改的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6.3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文件,否则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7.1投标单位投标的货物应当说明货物的来源地。
18、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9、本项目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五)其他事项
20、废标和磋商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作废标处理
(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拒绝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0.3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磋商文件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二)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
(五)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金额不足的;
(七)投标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八)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规格、质量、配置、数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九)投标供应商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十)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十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1.算术错误的修正
2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磋商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如果磋商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领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磋商文件备案光盘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电子版为准。若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评标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2.3评标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磋商文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联系。
23.磋商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3.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参与投标供应商就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4.投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有关磋商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投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4.2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将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供应商试图在磋商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5.中标通知书
25.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采购单位无须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文件。
25.3《中标通知书》将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进行合同磋商并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监督合同签订,签订合同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
26.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在合同中应注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所有费用(包括意外伤害险)及应注明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6.4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6.5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7.履约保证金
27.1履约保证金由采购方和中标方在合同中明确。
28.解释权
28.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9.投标供应商若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可继续参与投标,否则可放弃投标。
特别说明: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即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即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开始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及投诉。
本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具体包括洗涤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保洁员10名以上(包含10名),洗浆人员3名,住院楼的所有临床科室共计需要保洁员8人,保证1人1层,必须专人保洁,不得兼职,行政楼及医院整体园区环境卫生需保洁员2人以上(包含2人)。
一、保洁人员负责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各诊室、开水房、院门口、台阶等清洁卫生工作,特别是对于烟头、白色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等必须做到随脏随洁,地面卫生必须保持洁净,不能出现脏乱差的情况,保持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墙面天花板卫生,整洁美观,无蜘蛛网、灰尘、印痕、脱皮、污迹,做到每周至少清扫一遍,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负责清扫院内公共卫生间的卫生及墙而、地而卫生,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以上,做到厕所清洁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迹、积水、纸屑,保证墙面瓷砖光亮,无水卬、无污迹,纸篓无满溢,负责管理清扫工具、清运工具,按时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按时浇灌楼内摆放的盆花,清除花盆中烟头、纸屑等垃圾,负责楼内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无烟头、垃圾及杂物,保持楼内干净整洁,在门诊部及时清扫病人遗留的污物,住院部病人出院后及吋进行消毒,用消毒剂对病室中的地面、物品进行消毒,雨水天气及时在门口摆放吸水、防滑设施,并清扫污水、印迹。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要及吋关闭各楼层门窗,发现院基础设施损坏吋,要及吋采取补救措施,或通知后勤科和上级主管领导及院总值班。
二、洗浆人员必须认真做到“上收下送”,物品清洗达到科室要求,洗涤治疗毛巾的洗衣机必须专用,不得和其他物品混用,待治疗毛巾干燥后方可消毒,消毒结束折叠整齐后配送至科室,不能有血渍和污迹,烫熨要平整,物品收集车、分送车分开使用,禁止混用,收集物品分类摆放,敷料包布禁止地面直接摆放,保证物品漂洗干净,消毒衣被未腐蚀。
此外还需向我院提供岗位花名册,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予以补充并书面报医院备案。保洁时间固定为上午6:00-10:00,下午14:00-17:00,正常保洁时间以外,每天20:00之前必须有一名应急值班人员进行机动保障,如果有特殊情况根据医院要求保洁时间延长。全体保洁洗浆人员(包含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洗涤材料、清洁材料、水电费用及设备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各种管理工作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备注:以上服务仅起参考和说明作用,参与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优于或相当于采购人所提供服务要求参与投标。
(仅做参考,具体签订由甲乙双方商定签订)
| |||||||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 |||||||
云南省政府采购 | |||||||
(委托采购) | |||||||
合 | |||||||
同 | |||||||
书 | |||||||
签订地点: | |||||||
云南省财政厅 制 |
采购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若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不能互相协商解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供货细目详见附件。
附件采购清单:
2. 产品质量规格标准
产品质量以国家规范标准和生产厂家合格证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为检验标准。
3. 交货要求
3.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次日起 日历天内交货;
3.2交货及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的项目服务地点进行服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4交货时乙方须完整提交采购商品的产品质量合格说明及相关资料。
4. 采购项目的验收
乙方将中标项目中要求的服务于甲方指定地点,招标单将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 乙方售后服务
负责全过程跟踪服务。(附服务承诺书)。
6.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服务验收合格后,采购货物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直接支付。
7. 项目质保金:
7.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将项目质保证金打入采购人指定的专用账户,
项目质保证金额度为:合同金额的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2 项目质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履约责任(即按合同规定服务期限满后并无任何违约行为)满一月后十天内,由采购人如数退还。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7.3法律责任
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处理, 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将向中标人索赔。
8.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如违反合同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需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实际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如有下列行为,属于违约:
(1)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2)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组织验收、接收采购货物的。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属于违约:
(1)乙方应选择相当于或优于采购人所公布的产品技术性能及参数进行投标,乙方所投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乙方所供产品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质量和相关承诺进行供货。若在交货时发现提供的产品达不到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中标单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追偿经济损失。
(2)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3)不按合同规定按质、按时、按量交货及送货到指定地点的;
(4)不按售后服务承诺内容进行服务的。
9. 安全责任
供货运输中的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已验收合格的产品,因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亦可直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昌宁县中医医院 | |
地 址: | |
邮 编: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
电 话: | |
签订日期: | |
乙方(投标人公章)名 称: | |
地 址: | |
邮 编: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
项目负责人: 经办人: | |
电 话: | |
签订日期: |
昌宁县中医医院招采医院洗涤,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CNCG2021-JC05
项目名称:昌宁县中医医院招采医院洗涤,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昌宁县中医医院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时 间:二〇二一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昌宁县中医医院招采医院洗涤,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
1 | 投标总报价(元) | 元/年 |
2 | 服务期限: | |
3 | 项目服务质量承诺: | |
4 | 项目负责人: | |
5 | 其他优惠承诺: | |
6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单位所报清单单价及总价均应包括本项目涉及到在指定区域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包含洗涤、卫生保洁服务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和服务等方面内容,都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即凡投标单位投标书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为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及投标单位为完成本项目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或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2.投标报价保留2位小数。
附件1.报价明细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标准 | 综合单价(元) |
1 | 洗涤服务 | |||
2 | 卫生保洁服务 | |||
注:1.各类服务综合单价为含开人工费、税金、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包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或没有提到的各种完成本项目的费用),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3、投标在交货期内,每逾期一天按 罚款,累计计算;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单位签订并履行合同。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
6、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的行为。
8、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退还投标保证金及结算合同款(如果中标)。
户名(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完整):
投标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单位全称: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部 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采购人名称):
我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谈判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我方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我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方承担相关责任。
本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单据粘贴处或说明 |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投标单位基本开户银行: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开户行行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针对洗涤、卫生保洁服务等服务工作专项服务方案;
2.项目管理制度;
3.应急预案。
(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自愿作出的相关承诺,格式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若有幸中标须承诺:将在昌宁本地设立长期服务点,保证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上岗前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健康证》(具体内容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2.其他承诺(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3.违约承诺(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投标单位自愿作出的相关承诺,格式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对项目负责人、项目专业组成人员做出项目服务期限内实施期间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更换、不缺失的承诺,包括罚款内容。投标单位自愿作出的相关承诺,格式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职务 | 职称 | 注册情况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已完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项目服务周期 | 担负的技术职务 | 获奖情况 | ||||||
简介: |
注:附项目负责人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或职业或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身份证、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资格证书 | 证书号 | 职称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进一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序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数量 | 设备现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经常营业地)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营业执照号 | |||||||||||
资质证书名称、等级和编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2: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
为打造守法诚信、公平竞争、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树立守法诚信的交易形象。谨代表本单位 (机构)自愿作出以下信用承诺:
一、我单位 (机构)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下简称“交易活动”)时提交的单位信息、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准确,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我单位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要求参加交易活动,不隐瞒失信信息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交易活动前不存在被限制参加交易活动的失信信息。
三、严格遵守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交易中心的开标会场纪律等管理规定,接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和交易中心现场管理,不干扰交易活动,自觉维护正常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四、不与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不出借资质、借用资质参与交易活动,不弄虚作假,不通过非法手段向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谋取利益。
五、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已详细阅读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文件,认可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文件全部内容。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不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竞得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后,我单位同意出让人对我单位(或个人)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要求,同意取消我单位(或个人)竞买资格,按规定及时和出让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时支付全部出让金和税费。拍卖成交后,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和佣金。否则,同意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如发生违法违规或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自愿接受交易中心的评价。
七、同意将本单位 (机构)信用信息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同意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公示,同意共享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级信用平台。
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了宣传教育。
九、本承诺适用于投标人、供应商、受让方、竞买人。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单独列出所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请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若投标文件中无上述材料,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
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供应商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请单独列出所供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
2.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材料属于资格审查内容,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十五)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相关材料及足够证明其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或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到的相关材料)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据招标的招标设备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方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3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对磋商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最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
评标时,除价格得分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将每个投标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汇总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得出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保护发包人的各项合法利益。
(3)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供应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
(一)磋商小组的组建: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服务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二)抽签决定供应商磋商次序。
(三)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
(四)资格性检查,确定服务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服务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对照合格服务商的资格标准对服务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服务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在磋商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递交响应文件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在书面征得供应商及采购人同意情况下,并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可以按照公平、公正和竞争原则,继续进行磋商采购;如果少于二家,应终止磋商,重新组织采购。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
1.磋商小组有权书面要求(必须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签字)服务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服务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会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作出澄清。澄清的问题须作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若该服务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可拒绝该投标。
3.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服务商都作澄清要求。
(六)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服务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服务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服务商相同的机会。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
3.服务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
(七)各服务商进行报价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服务商在1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应当对磋商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章。
(八)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九)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磋商小组会将按本磋商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对漏(缺)报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为服务商所投标的范围、数量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属重大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多报项及赠送项一般不作为评审因素。
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服务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服务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服务商的资格审查情况、服务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服务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根据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十)成交结果公告及内容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一)开标
1、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参加开标的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视为其默认现场唱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代表是指该公司《磋商响应文件》的签字人。
2、开标时,应由投标人检查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补充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解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3、无论如何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磋商响应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4、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5、开标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以及与招标人的联系
1、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可随时要求投标人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评标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与招标人、集采中心工作人员及评委进行联系。
(三)评标
1、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员由业主方代表1人和评标专家2人组成;评标专家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分标准及分值如下:
(1)报价分(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综合评审(70分)
评审小组专家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综合方面酌情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本章第七节“评标方法及分值构成”。
4、评标程序
(1)初审
首先,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进行审查,以确保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其次,是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保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第三,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性评估。包括投标报价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其起约束作用。
无效投标。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无投标单位盖章、无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B)代理人无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C)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D)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E)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
(F)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G)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H)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I)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J)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K)投标人未按第五章要求内容进行完整投标的。
(2)终审
(a)评标小组仅对初步评审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价与比较。
(b)在评价与比较时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评分结果由高至低排名。
5、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按照评标程序,经初审和评审打分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6、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小组写出评标报告,列出中标候选人名次。
7、评标报告须经所有评标小组成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8、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评标小组成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四)定标
根据各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后,以评标总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三)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确定最终报价),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八)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九)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十)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十一)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十二)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证件证书 | 投标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
无重大违法违规法记录声明 |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 |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内容没有出现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 | ||
投标报价 | 1.投标单位没有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没有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2.投标报价未超过各标段最高限价及各类物业管理服务单价控制价上限。 | ||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 ||
投标文件偏离承诺情况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重大偏离的情况。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规格、质量、配置、数量、项目完成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澄清说明 | 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如有澄清事项,评标委员会须对本项目进行审查,若无澄清事项的则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实质性响应 |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投标报价 | 30分 |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是否为小微企业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及声明函;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评审价格=投标报价-(投标标价×扣除比例); 评审价格仅为评审计算依据,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低于成本价、投标单位的资格评审、初步评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办法评分。 |
2 | 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 | 30分 | 第一个档次(20-30分):服务方案响应性优,服务方案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化程度高;充分考虑采购人需求,服务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高;全面分析用户现状、实施要求,内容阐述充分;服务方案针对各服务区域的特点进行了具体分析及把握。应急预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能够较好的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工作安排详实,对本项目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 第二个档次(10-19分):服务方案响应性较好,服务方案较为完整可行,内容规范,标准化程度较高;考虑采购人需求,服务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较高;分析用户现状、实施要求,内容阐述较为充分;服务方案针对各服务区域的特点进行了较为具体分析。应急预案较完整,方案合理、可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整。 第三个档次(1-9分):服务方案响应性一般;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内容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一般;考虑采购人需求不足,服务方案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分析用户现状、实施要求不足,内容阐述一般;服务方案针对各服务区域的特点具体分析不足。应急预案基本完整,保证措施及承诺一般服务承诺一般,内容基本完整但有夸张性、不实际 第四个档次(0): 服务方案响应性较差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应急预案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差,内容不完整,条理不清晰。 | |
3 | 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及承诺 | 10分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及承诺部分内容进行详细的横向比较,综合对比评审后,采用插 入法进行酌情打分: (1)第一个档次:有详细、合理的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及承诺,针对性强,能保质按量完成该项目服务工作,满足招标人要求且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有力,违约承诺具体可行,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处罚标准较高的得分5-10分; (2)第二个档次:与第一个档次相比,某个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描述不具体、针对性弱、相对较差的得0-4分; (3)无质量控制措施及承诺的该项得0分。 | |
4 | 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 | 10分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部分内容进行详细的横向比较,综合对比评审后,采用插入法进行酌情打分: (1)第一个档次:有详细、合理的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针对性强,违约承诺具体可行,能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得分8-10分; (2)第二个档次:与第一个档次相比,某个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描述不具体、针对性弱、相对较差的得5-7分; (3)无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的该项得0分。 | |
5 | 现场服务及服务机构技术力量 | 15分 | (1)第一个档次(10-15分):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及设备配备优良合理,要技术人员的资质资料全面; (2)第二个档次(6-9分):组织机构基本健全,专业人员及设备配备配置基本满足要求,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资料较全面; (3)第三个档次(1-5分):组织机构基本健全,专业人员及设备配备配置不合理,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资料不全面; ⑷第四个档次(0分):组织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及设备配备配置不合理,无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资料; | |
6 | 内容完整性和文件编制水平 | 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资料齐全、严谨周密,编制水平优(文件层次分明,章节清晰,编码完整,不缺页、错页,无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情况,无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第二个档次(3分):投标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编制水平一般; 第三个档次(1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不真实,编制差。 |
1.计算错误的修改
磋商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2.统计分数原则
计算平均分值为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3.关于中小企业
3.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效果图纸文件/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视频演示文件(格式为*.ZCTBY),这两个文件无须网上递交上传,需单独刻录一张光盘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XXX单位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和视频演示文件”,并提交到开标现场,在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光盘并导入开标系统。
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或DV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2、《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 /)”网上上传指定的开标项目,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4、现场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人现场须提供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电子投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附件4: 磋商文件外层包封封面格式
昌宁县中医医院招采医院洗涤,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CNCG2021-JC05
项目名称: 昌宁县中医医院招采医院洗涤,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昌宁县中医医院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