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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1-0315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教育督导 发布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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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严防校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平安、校园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由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县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3月16日至18日。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学校。

三、督查内容

(一)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学校贯彻落实2月26日云南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暨班主任培训会议和3月1日全市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是否组织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安全工作。

(二)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制。检查是否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分工是否明确,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安全教育、日常监管、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

(三)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学校保安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是否执行“云南抗疫情”扫码亮绿码准入制度,是否执行体温监测和盘查登记制度;物防、技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反恐防暴应急处置是否科学有效;“一校一警”工作推进情况,公安机关“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落实情况。

(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学校食堂“六T”务实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完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方案;是否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师生同餐、分段错峰、分餐进食制度;是否严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关和食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关。

(五)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检查学校宿舍“六T”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防火、防盗、卫生保洁、通风透气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高低床楼梯、护栏是否牢固;被褥折叠、洗漱工具、鞋子及物品摆放是否规范整齐;男、女生宿舍是否隔开,女生性侵害防范是否落实到位。

(六)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检查学校是否健全涉校、涉师、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防范校园欺凌、打架斗殴、女生性侵害、电信诈骗、学生溺水等工作落实情况;教职工酒驾醉驾行为、非法营运学生车辆、学生无证危险驾驶和校园周边乱点排查整治情况。

四、督查分工

为统筹做好督查工作,组成4个督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张晓梅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建华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晓平 思源实验学校党总支副书记

金瑜晓 县教育体育局安监股工作人员

联络员:张建华(联系电话:18987508969(业务联系电话))

督查学校:鸡飞镇、翁堵镇、田园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第二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县第二幼儿园。

乘坐车辆:昌宁一中公务用车(云M28790)。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左彭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杨黎明 县聘督学

何颖悟 县第二幼儿园副园长

蒋 华 县教育体育局安监股工作人员

联络员:蒋 华(联系电话:18182954621(业务联系电话))

督查学校:耈街乡、珠街乡、漭水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第一示范小学、县幼儿园。

乘坐车辆:县教育体育局公务用车(云M33656)。

第三督查组

组 长:景春芳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王玉军 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

刘 蓉 县聘督学

字浩武 县聘督学

联络员:王玉军(联系电话:15025015891(业务联系电话))

督查学校:温泉镇、勐统镇、更戛乡中小学、幼儿园,县思源实验学校、县特殊教育学校。

乘坐车辆:县教育体育局公务用车(云ME9981)。

第四督查组

组 长:肖 刚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毕文昌 县聘督学

李梦成 县聘督学

普智勇 昌宁县第二中学总务主任

联络员:普智勇(联系电话:18987530575(业务联系电话))

督查学校:湾甸乡、卡斯镇、柯街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第一中学、县第三中学。

乘坐车辆:昌宁二中公务用车(云M35868)。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主动向乡镇分管领导和派出所主要领导做好汇报,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并形成自检自查工作报告,整理工作台账,按要求提供督查组查阅,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到乡镇及学校督查时间、行程由各督查组组长统筹安排。涉及的督查人员于2021年3月16日早上8:00,在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参加预备会。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查清实情、找准问题。

(三)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形成书面督查情况报告(含电子版),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下午17:30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安监股。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7130600,传真:7131329,邮箱:2694668341@qq.com(业务联系邮箱)。

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