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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2-012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民办学校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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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致全县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致全县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2021是“双减”落地之年,2022年是“双减”提质增效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双减”精神,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向你作如下提醒:

一、要知悉培训机构审批情况

(一)目前,我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不再办学。

(二)根据相关规定,已不再新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未审批过的无资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准招生、办学。

(四)我县审批的12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生兴趣爱好等类型),已合法合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家长和学生选择此名单范围的机构培训,能够获得最大的权益保障。(名单附后)

(五)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未审批过任何线上校外培训机构。

二、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鉴于昌宁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不再办学。若确需非学科类培训的,要选择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要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在培训前,要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规范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收费发票,收费发票和办学机构名称一致。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四、要慎重缴纳培训费用

依据国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超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若已缴费,要与培训机构协商以变更合同履行方式、退费等方式处理。如有疑问,可咨询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五、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和幸福,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全县教育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和不变追求。希望家长朋友遵循教育规律,理性参加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监督电话: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电话: 0875——7130253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 0857——7130130

昌宁县公安局

电话: 0875——7121007

附:昌宁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合法机构名单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月26日

附:

昌宁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合法机构名单

(全县共12所)

1. 昌宁县中梁艺术培训学校

2. 昌宁星池拉丁艺术培训学校

3. 昌宁县艺朝艺夕艺术培训学校

4. 昌宁县金贝壳艺术培训学校

5. 昌宁县神墨教育培训学校

6. 昌宁艺韵琴行培训中心

7. 昌宁县起点培训学校

8. 昌宁县美丫艺术培训学校

9. 昌宁县画意斋艺术培训学校

10.昌宁县贺周培训学校

11.昌宁县圆梦教育培训学校

12.昌宁县聚舞堂艺术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