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2-011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民办学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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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昌宁县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复审结果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8〕169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通报》(云政教督办函〔2021〕27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1〕42 号),以及各级相关部署要求,昌宁县实施了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达标整改工作,并于2021年12月对全县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进行复审。现将复核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机构9个
昌宁艺韵琴行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艺朝艺夕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昌宁县美丫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宁星池拉丁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宁县金贝壳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宁县画艺斋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宁县中梁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宁县神墨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宁县起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以上机构请于2022年1月18日前按要求提交《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表》和其他材料,并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二、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机构5个
昌宁县圆梦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宁县云皓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宁县贺周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宁县文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昌宁县零捌柒舞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以上机构列入办学机构“黑名单”管理,责令停业整改,务必于2022年1月25日下午5:30前提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否则依法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再换发新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特此通告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