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1-091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城部分体育场馆管理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县城部分体育场馆功能,提升场馆利用率,确实提高场馆管理水平,经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对县城部分体育场馆管理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场馆
(一)半公益收费开放类。指由政府主导投入建设,配备配齐相关设施设备且日常运营管护成本较大的场馆。本次招租场馆为:县城游泳池、室内羽毛球馆、室外五人制足球场、室内篮球馆。
(二)免费开放类。指由政府主导投入建设,提供场地,未配备配齐相关设施设备且日常运营管护成本较低的场馆。本次招租场馆为:室外网球场、室内乒乓球馆(南区)、室内武术训练馆。
二、招租内容
(一)半公益收费开放类。1.县城游泳池。标准游泳池、练习游泳池、儿童游泳池、更衣间、管理用房及配套硬件设备设施。2.室内羽毛球馆。羽毛球馆、管理用房及配套硬件设备设施。3.室外五人制足球场。两块五人制足球场、管理用房及配套硬件设备设施。4.室内篮球馆。室内场所和硬件设施,配套办公场地。
(二)免费开放类。1.室外网球场。室外网球场及配套硬件设备设施。2.室内乒乓球馆(南区)。球馆(南区)及配套硬件设备设施。3.室内武术训练馆。体育场三楼指定区域。
三、报名条件
(一)除国家公职人员以外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二)有较强责任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体育专业知识、体育场馆管理技能和体育场馆管理经验,熟悉和掌握各项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事宜,并且能够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公安等部门处理的;
(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租方式
(一)半公益收费开放类。
各场馆分别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由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竞租人分别进行比选竞标,出价最高者为最终承租方。竞标低价:县城游泳池20000.00元/年、室内羽毛球馆5000.00元/年、室外五人制足球场3000.00元/年、室内篮球馆15000.00元/年。县城游泳池竞标价每次递增不得低于1000.00元、室内羽毛球馆竞标价每次递增不得低于250.00元、室外五人制足球场竞标价每次递增不得低于150.00元、室内篮球馆竞标价每次递增不得低于500.00元。竞标保证金:县城游泳池2000.00元、室内羽毛球馆500.00元、室外五人制足球场300.00元、室内篮球馆1500.00元。
未中标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免费开放类。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场馆以无偿租赁的方式进行招租。由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竞租人就场馆管理、活动计划及历年来从事该项目取得的成绩进行现场竞租,由指定专家组根据竞租情况及提供材料整体进行评审,最终决定承租方。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6日24: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1.竞租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竞标县城游泳池场馆的,需提供不低于4名救生员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3.免费开放类场馆的,需提供历年来从事该项目取得的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下步场馆管理和活动开展计划等材料。
(三)报名地点。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体育事业股办公室,联系人:朱泠龙,联系电话:18908755111(业务联系电话)。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