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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1-021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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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疫情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肺炎疫情向校园蔓延传播,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县指挥部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定开学时间

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的前提下,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师生预定从2月28日起,采取错时错峰方式相继开学,具体安排为:

第一批次:时间为2月26日—2月28日。对象为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

第二批次:时间为2月28日—3月1日。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按照错时错峰分批次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在未经批准前,各学校一律不得自行开学。

二、开学准备工作

各学校要根据预定开学时间,严格按照《云南省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成立由校长、党组织副书记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覆盖全员的疫情防控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学校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疫情报告、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师生学习生活场所通风与消毒等制度。

(二)开展健康排查。各学校要继续加强与所有师生的联系,建立排查制度、信息登记制度,明确各处室、年级、班级管理人员职责,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逐一进行摸排、筛查,了解其外出史、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知所有师生在复学前如实填报《昌宁县教体系统师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认真逐人核实,确保返校师生填报做到全覆盖。重点关注假期有无到过国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有无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等,做到追踪到人、登记在册、全面掌控,确保一人一档、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到国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做好排查登记,并按要求实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

(三)开展防控教育。利用多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师生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及时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液)洗手。注意手部卫生,未洗手不得触摸口、鼻或眼部。

(四)杜绝聚集性活动。学校要切实防范因人员聚集带来疫情传染风险,在开学前一律不得组织到校活动和线下辅导,严禁各类违规补课。

(五)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学校要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84消毒液、漂白粉、医用酒精)、红外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六)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开展学校环境清理工作,将学校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自习室、公用水房、卫生间、垃圾桶站等场所的桌椅、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以及地面、走廊、教具等作为防疫消毒的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注意保持环境卫生的整洁,每天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清洁卫生无死角。

(七)做好开学工作预案。各学校要围绕复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复学预案。预案要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细化到师生学习生活的每个环节、所有活动的时间节点,责任要落实到每个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把复学预案做得具体化、可操作、可落实。要加强教职员工培训,开展1次以上的应急处置演练。

三、开学后的防控措施

(一)师生返校条件。各学校确保各类防控物资储备到位、问题短板整改到位等达到复学条件后方可复学。要做好摸底调查及健康申报。各学校要在返校(园)前要求师生如实填报“一卡一书”,全面掌握师生返校时间、交通方式和健康状况,根据填报内容科学研判,合理安排人员返校。

(二)严格入校管理。校园门口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坚持亮码通行,坚持使用“云南省健康码”“通信行程码”扫码制度,门卫必须做到扫码亮码、查验码、体温监测等有效措施。各学校要重点把好师生入校关,明确专人核对所有进入学校人员身份信息,并进行体温检测,做好相关工作台账,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开展卫生整治。各学校在学生入校前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将学校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自习室、公用水房、卫生间、垃圾桶站等场所的桌椅、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以及地面、走廊、教具等作为防疫消毒的重点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1次以上的全面消毒。要切实做好教学楼、实验楼、报告厅、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保洁和通风透气,不断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四)开展知识培训。各学校要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观看相关视频等方式深入开展传染病预防教育活动,可将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结合安全教育作为复学第一课。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倡导个人健康行为,包括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

(五)开展疫情监测。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学生体征异常情况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工作。做好晨检午检。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要提前知晓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对住校生进行晚检,同时建立教职员工病休制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员工主动在家休息或就医诊治。做好学校日常监控工作台账。二是做好因病缺课情况排查。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引发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做好记录。三是及时报告。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的;个别学生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症状;学校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人时。

(六)强化日常管理。一是减少校内人员的集聚和交流。人员集聚时应佩戴口罩,关闭非必需的室内公共场所。若确需举办会议,建议所有参会人员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先洗手,参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二是重视教学环境空气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三是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杜绝服务人员带病上岗,餐饮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加强餐厅的通风,规范做好后厨用具和餐具消毒。学校一律实行分餐制。四是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室外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无废弃物。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存放应做到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厕所应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杀。五是开展预防性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开关、扶手、门把手等),可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湿毛巾清洁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拖拭。各类活动室、餐厅等共用的场所,使用后应进行空气消毒。六是加强项目监管。各施工项目学校要制定项目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从外入昌施工人员要严格落实健康检测和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要求。密切关注师生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必要时安排校医(保健老师)或当地心理干预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的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四、应急处置

学校要提前制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加强校医、保健老师配置,原则上要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对所有防控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校内出现疫情时,在强化日常预防措施的同时,学校应在当地疾控部门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工作流程。一是及时隔离送诊。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要求其佩戴口罩,及时隔离(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及时报告、及时送诊,并做好相关记录。送医诊治时,做好防护措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二是做好疫情报告。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学校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疾控部门和县教体局,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病人的救治,落实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三是开展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学校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学校应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工作,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如有师生员工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要安排到县、乡(镇)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并与密切接触者监护人取得联系,及时告知被隔离人健康情况和解除日期。相关隔离人员符合解除条件后方可返校。四是出具复课证明。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或隔离期满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教室上课。

(二)加强传染源管理。校内发现疑似患者后,要立即督促其佩戴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部门进行调查和指导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学校要指定专人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和管理工作。病例一旦排除,应按要求解除相关管控措施。

(三)加强校内疫情控制。对划为疫点的学校各类场所实行封锁,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各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加强疫情监控,负责做好校内可能出现的后续病例的报告工作。要配合疾控机构完成疫源地消毒工作,增加预防性消毒的频次,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公共区域空气、教学用具等进行消毒。严格禁止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餐厅等公共场所。同时要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

(四)落实暂时停课措施。出现病例的班级应停课14天,同班同学及在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14天同一个校园内有2个班级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要及时采取全校停课14天的措施。停课期间师生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尽量减少外出,停止校内聚集性和其他集体活动。停课期间学校要指定专人做好与学生的联系,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隔离治疗(观察)期间的师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家长不得前往探望。

五、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按照“局领导挂联学校,校领导挂联班级,班主任与科任教师挂联学生”三级防控网络的总体要求,开学前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更新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防控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县教体局将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准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物资保障。新学期开学各学校要保证隔离室能正常运行。积极筹措防疫物资,确保口罩、消毒液等基本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到位。

(三)资金保障。各学校要提前统筹谋划,安排充足的应急资金,保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所需。

(四)人员保障。各学校要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复学后,学校须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确保应急处置迅速高效。

(五)信息保障。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六)责任保障。各学校开学前对本校进行疫情防控自评,根据开学评估表逐级审核(局直学校由学校自评,县教体局审核;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由学校自评,乡镇防疫指挥部审核,县教体局进行终审)并在2月25日将自评表、预定开学时间表扫描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联络微信群)。

联系人:王俊龙,电话:18987519636(业务联系电话)

附件:1.昌宁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预定开学时间表

2.昌宁县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评估表

3.昌宁县教体系统师生健康登记卡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5.昌宁县各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流程图

昌宁县教育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代章)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