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8-120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2-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情况,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县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内容。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失学:指适龄儿童少年该入学而未入学,重度残疾不能入学除外;辍学:指适龄儿童少年已经入学,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监督举报应提供失学辍学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电话等)。
三、举报人应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实名举报请提供举报人基本信息(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对反映问题线索进行有效处置和反馈。
举报电话:0875-7131167
电子邮箱:cnxjydd@126.com
昌宁县教育局 昌宁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