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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31124-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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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3-103

2.项目名称: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为选择学校食堂食材的配送服务机构,不设置具体预算金额。

4.采购预算控制价上限:配送食材同期市场价,市场价确定方法以采购需求中规定为准。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各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服务供应商根据不同学校食堂日常需求的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按时、按需、按质、按量开展供应配送服务,以及涉及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验收、服务期限内售后服务等,服务期限内确保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

5.2 配送服务供应商家数:1家,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5.3 本项目配送服务食材类别清单如下: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各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需求清单类别

类别

质量标准

相关要求

备注

面食类

符合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要求

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检验合格证

包括米线、面条、饵丝、等

副食调料类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每批次供货均需提供检验合格证

包括花生米、干辣椒、味精、鸡精、盐、酱油、花椒、草果、八角、料酒等

猪肉类

符合GB/T 40945-2021 畜禽肉质量分级规程和NY/T1759-2009鲜猪肉标准

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国家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合格证,根据采购方要求对猪肉进行分解、配送


牛羊肉类

符合GB/T 40945-2021 畜禽肉质量分级规程标准和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要求

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国家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根据采购方要求对货物进行分解配送


蛋禽类、水产品类

符合GB/T 40945-2021 畜禽肉质量分级规程标准和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要求

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国家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根据采购方要求对肉类物资进行宰杀或分解配送

包括蛋类、鸡鸭鹅、鱼虾等

蔬菜、干菜类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药残留低于国家标准

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分拣、除根、去皮、配送


水果类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药残留低于国家标准

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分拣、除根、去皮、配送


其他类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每批次供货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包括坚果类、幼儿园糕点类、凉虾(熟食和冷菜)等

5.4 本项目配送服务区域如下:13乡镇中心学校(除田园镇外含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城区局直学校(不含昌一中、昌二中、职校),共14个服务片区。

5.5 配送服务供应商选择:本项目选择1家配送服务供应商,按经评审的得分高低排序排名靠前的前三名供应商选择为候选配送服务供应商,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排名第一的配送服务供应商优先选择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则按得分高低排序从高到低选择。

5.6 关于食材原料使用的说明:配送服务供应商须按学校要求进行采购及配送;且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接受学校师生和相关行政监督部分的监督和检查,投标供应商若有幸中标须为拟供应的食材投保,累计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每人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80万元。

5.7 报价说明:参与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填报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综合报价折扣率,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综合报价折扣率为根据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的市场价格的基础给予的折扣,即综合报价折扣率=(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实际价格/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市场价格)*100%。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价(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综合报价折扣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根据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综合报价折扣率与市场价分别计算所得的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单价据实结算,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单价须包含其采购费、包装费、运输配送费、检验(检疫)验收费用、售后服务费用,项目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及保证具体服务工作项目顺利开展的所有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再收取其他费用。

5.8合同价确定:签订合同后,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每个周对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的服务区市场单价进行市场调查,以每月调查的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市场单价并结合中标人所报的对应的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综合报价折扣率计算得出食堂各类食品和食材原料实际执行单价。每次市场调研须由学校及中标人确认此时间段的各类食堂物资单价后方可实施。

5.9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约定。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7月31日止。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任何违法、违约、失责、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与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签订配送服务框架合同后,还须与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各服务学校签订具体的食材配送服务合同。

7.履约保证金:按拟配送食材总价值的10%缴纳,担保形式在合同中约定,本项目本次招标总价约:4000万元。

8.本项目禁止转包且不接受中标后再次分包开展学生食堂食品和食材配送服务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若为产品生产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为销售(经销)配送单位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资质证件所载明的经营范围不包含预包装食品的,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2.2 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2.2.1投标人在公开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提交投标的,联合体相关要求如下:

为保证服务质量,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

投标人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由不超过 2 家供应商组成,以牵头方名义参加投标;

②联合体牵头人以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为准,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成员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般资格要求;

④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⑤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文件制作(递交) 等相关事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 2023年12月01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请投标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8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开标会议举行方式

为切实减少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成本,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前,请各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加密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递交远程投标文件。逾期未发送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不予接受。电子投标文件要求: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加密。

(2)开标会议举行方式: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举行视频开标会议与现场开标会议同步举行,投标人不用到开标会议现场,请各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配备相应音视频工具,并通过腾讯会议软件线上参与开标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379456484(入会密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会议期间请烦请各投标人在会议期间保持通信畅通。

(3)投标文件启封解密要求:在截止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开启,请各投标人请分别独立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中(请不要提前发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寸女士

注: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缴纳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采购合同后应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strzb@126.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退还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cn.gov.cn/)。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联系方式:0875-7131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75-713116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