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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30714-00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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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发布2023年招生公告

昌宁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发布2023年招生公告

7月12日,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幼儿园、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分别发布2023年招生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昌宁县第三中学

一、招生计划

七年级招收新生600人,共12个班。其中划定范围内义务性招生427人,向田园镇以外的其他12个乡镇招收优秀六年级毕业生173人。

二、招生范围

义务性划片招收县第一示范小学、田园镇中心完小、勐廷完小、新城完小、九甲完小的六年级毕业生。同时,按照双向自愿原则,面向除田园镇以外的12个乡镇招收优秀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1.义务性划片招生:昌宁县第三中学划片招生由田园镇中心学校和县第一示范小学提供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并办理整体移交手续。

2.优先录取: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根据就读意愿,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3.双向选择优秀学生的录取:六年级下学期市检测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质量评价任意两科为A等,另一科为B等及以上,道德与法治、科学学科学业质量评价为合格的小学毕业生方可参加昌宁县第三中学择优报名,经学校综合评定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分班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免试划片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均衡配备课任教师。不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实行分层编班,不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择班择师要求。

五、报名地点

昌宁县第三中学门卫室

六、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08:00至7月22日(星期六)18:00。

(2)电话报名:不方便到现场报名的学生也可在2023年7月15日起至7月23日前电话向相应乡镇联系人报名,并将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各科目考试等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发送给对应联系人,也可委托他人代报。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一、招生计划

招收一年级新生270人,共6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

招收6周岁及以上幼儿,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我校按照三个层次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同一层次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层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从本层次开始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招满即止。

(一)第一层次招收范围:

1.招收县城右甸街以南,东至福惠路南段,南至宝达路(四十米大街)的居民户(含田园镇宝丰社区南小区居民户)适龄儿童。

2.关庙社区居民户适龄儿童。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

(二)第二层次招收范围:

1.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2.划定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三)第三层次招收范围:

招收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没有户籍的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租房户子女。

四、报名时间

第一层次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

第二层次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下午14:30至17:30。

第三层次报名时间: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2:30(8:30至10:30查验材料,10:30报名结束,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11:00现场抽号。)

五、报名地点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东楼一楼大厅。

六、提供材料

(一)所有报名儿童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学前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1)。

(二)不同类型适龄儿童需附加材料:

1.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只需携带以上4种材料。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

3.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家庭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单位证明(附件2)。

4.辖区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

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证原件的凭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示有效证明(附件3);

②购买辖区居民集体土地建盖自住房屋的,凭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住房证明报名。

5.划定区域内外来经商户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已经办理的五证合一有效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6.划定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在划定区域内企业务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进城务工时间不少于3个月(即2023年3月1日以前),务工时间不得少于1年。

7.划定区域内租房居住的家庭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赁起始时间在2023年3月1日以前,租期不得少于1年。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适龄儿童同一层次只能向一所学校报名,一律不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凡是出现适龄儿童录取后仍到其他学校报名或同一层次向两所以上学校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县教体局调剂到除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田园镇中心完小、达丙完小之外的学校就读。

(二)家长须携同孩子一起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学前教育毕业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入学申请表等按顺序装订好。

八、录取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7月17日—7月22日

(二)公示方式:昌宁县示范一小学校门口公示栏粘贴、昌宁县示范一小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

九、编班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免试划片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均衡配备课任教师。不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实行分层编班,不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择班择师要求。

十、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老师:0875——7131169

(二)接听时间:7月12日至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2023年一年级】

一、招生计划

招收一年级新生270人,共6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

招收6周岁及以上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按照三个层次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同一层次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层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从本层次开始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招满即止。

(一)第一层次招收范围:

1.招收县城右甸街以北,东至福惠路北段、西至环城西路(清灵路),北至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园范围内的居民户适龄儿童。

2.招收田园镇新华社区、文昌社区、龙井社区居民户适龄儿童。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二)第二层次招收范围:1.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子女。2.划定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三)第三层次招收范围:招收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没有户籍的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租房户子女。四、报名时间

第一层次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

第二层次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下午14:30至17:30。

第三层次报名时间: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2:30(8:30至10:30查验材料,10:30报名结束,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11:00现场抽号。)

五、报名地点

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具体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新华社区环城北路2号)风雨球场。

六、提供材料

(一)所有报名儿童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学前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入学申请表(附件1)。

(二)不同类型适龄儿童需附加材料:

1.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只需携带以上4种材料。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

3.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家庭女子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单位证明(附件2)。

4.辖区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

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证原件的凭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示有效证明(附件3);

②购买辖区居民集体土地建盖自住房屋的,凭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住房证明报名。

5.划定区域内外来经商户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已经办理的五证合一有效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6.划定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在划定区域内企业务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进城务工时间不少于3个月(即2023年3月1日以前),务工时间不得少于1年。

7.划定区域内租房居住的家庭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赁起始时间在2023年3月1日以前,租期不得少于1年。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适龄儿童同一层次只能向一所学校报名,一律不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凡是出现适龄儿童录取后仍到其他学校报名或同一层次向两所以上学校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县教体局调剂到除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田园镇中心完小、达丙完小之外的学校就读。

(二)家长须携同孩子一起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学前教育毕业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入学申请表等按顺序装订好。

八、录取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7月17日—7月22日

(二)公示方式: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门口公示栏粘贴、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

九、编班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免试划片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均衡配备课任教师。不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实行分层编班,不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择班择师要求。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钟老师:0875——7130807

(二)接听时间:7月12日至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023年七年级】

一、招生计划

七年级招收新生500人,共10个班。其中划定范围内义务性招生352人,体育运动员选拔30人,向田园镇以外的其他12个乡镇招收优秀六年级毕业生118人。

二、招生范围

义务性划片招收思源实验学校校本部、田园镇达丙完小、新寨完小、龙泉完小、四角田完小、四角田中和小学、达仁完小的六年级毕业生。同时,按照双向自愿原则,向除田园镇以外的12个乡镇招收优秀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1.义务性划片招生: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划片招生由田园镇中心学校和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提供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并办理整体移交手续。

2.优先录取: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根据就读意愿,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3.双向选择优秀学生的录取:六年级下学期市检测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质量评价任意两科为A等,另一科为B等及以上,道德与法治、科学学科学业质量评价为合格的小学毕业生方可参加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择优报名,经学校综合评定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分班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免试划片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均衡配备课任教师。不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实行分层编班,不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择班择师要求。

五、报名地点

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风雨球场内

六、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08:00至7月22日(星期六)18:00。

(2)电话报名:不方便到现场报名的学生也可在2023年7月15日至7月22日电话向相应乡镇联系人报名,并将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各科目考试等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发送给对应联系人,也可委托他人代报。

昌宁县幼儿园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幼儿园只招收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年满3周岁且身体健康的幼儿。

(二)户籍优先原则。以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幼儿的户籍地为准,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唯一申请原则。适龄幼儿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不得同时向两地重复申请学位。

(四)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公示公开制度,坚持“阳光招生”,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行为。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昌宁县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新生300人,其中昌宁县幼儿园120人,兴宁幼儿园180人。

三、招生对象

招收3周岁以上幼儿,即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田园镇关庙、龙井、文昌三个社区和原新华幼儿园招生范围内适龄幼儿;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划定区域内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和租房户子女。

五、招生办法

按照三个层次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同一层次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层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从本层次开始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招满即止。

第一层次:划定招生区域内辖区户籍居民户适龄儿童。

第二层次: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和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适龄儿童。

第三层次: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没有户籍的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租房户子女。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根据就读意愿,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一律不招收已被其他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儿童。未能招收入我园的适龄儿童可以到民办幼儿园就读或由田园镇中心学校安排在坝区其他幼儿园就读。

六、招生时间

第一层次: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0:30。

第二层次: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30至12:30。

第三层次: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下午14:30至17:30。

七、报名地点

昌宁县幼儿园(具体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关庙社区新园路21号);昌宁县兴宁幼儿园(具体地址:兴宁幼儿园公租房大门内)

八、提供材料

1.提交入园申请表

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一份 A4纸打印的与《入园申请表》模板一致的入园申请表(附件1)。

2.按层次准备材料

(1)我园招生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凭户口簿报名。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需提交户口簿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家庭子女凭户口簿和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报名(附件2)。

(4)我园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不能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的凭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示的有效证明报名(附件3)。购买辖区居民集体土地建盖自住房屋的,凭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住房证明报名。

(5)我园招生区域内的外来经商户子女凭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已经办理的五证合一有效证照)报名。

(6)我园招生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户口簿、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划定区域内企业务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进城务工时间不少于3个月(即2023年3月1日以前),务工时间不得少于1年。

(7)我园招生区域内租房居住的家庭子女凭户口簿、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租赁起始时间在2023年3月1日以前,租期不得少于1年。

3.提供身体健康材料

所有报名的适龄儿童必须到昌宁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报名时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体检手册原件,同时报名当天必须带孩子前往报名。

九、录取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5日下午18:00。

(二)公示方式。昌宁县幼儿园、兴宁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和昌宁县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昌宁县第二幼儿园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幼儿园只招收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年满3周岁且身体健康的幼儿。

(二)户籍优先原则。以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幼儿的户籍地为准,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唯一申请原则。适龄幼儿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不得同时向两地重复申请学位。

(四)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公示公开制度,坚持“阳光招生”,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行为。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昌宁县第二幼儿园秋季计划招收小班新生300名。

三、招生对象

招收3周岁以上幼儿,即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招收达丙、龙泉两个社区适龄幼儿;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划定区域内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和租房户子女。

五、招生办法

按照三个层次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同一层次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层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从本层次开始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招满即止。

第一层次:划定招生区域内辖区户籍居民户适龄儿童。

第二层次: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和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适龄儿童。

第三层次: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没有户籍的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租房户子女。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根据就读意愿,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我园一律不招收已被其他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儿童。未能招收入我园的适龄儿童可以到民办幼儿园就读或由田园镇中心学校安排在坝区其他幼儿园就读。

六、招生时间

第一层次: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0:30。

第二层次: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30至12:30。

第三层次: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下午14:30至17:30。

七、报名地点

昌宁县第二幼儿园。(具体地址: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草场坝居民小组,县中医院旁)

八、提供材料

1.提交入园申请表

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一份 A4纸打印的与《入园申请表》模板一致的入园申请表(附件1)。

2.按层次准备材料

(1)招生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凭户口簿报名。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需提交户口簿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家庭子女凭户口簿和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报名(附件2)。

(4)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不能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的,凭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示的有效证明报名(附件3)。购买辖区居民集体土地建盖自住房屋的,凭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住房证明报名。

(5)招生区域内的外来经商户子女凭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已经办理的五证合一有效证照)报名。

(6)招生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户口簿、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划定区域内企业务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进城务工时间不少于3个月(即2023年3月1日以前),务工时间不得少于1年。

(7)招生区域内租房居住的家庭子女凭户口簿、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租赁起始时间在2023年3月1日以前,租期不得少于1年。

3.提供身体健康材料

所有报名的适龄儿童必须到昌宁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报名时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体检手册原件,同时报名当天必须带孩子前往报名。

九、录取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5日下午18:00。

(二)公示方式。昌宁县第二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和昌宁县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报名所需附件各学校、幼儿园分别随自办微信公众号和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告上传,供涉及家长自行下载使用。

公告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分别为:

县教体工委办公室:0875-7120088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75-713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