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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30714-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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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昌宁县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办发〔2020〕14 号)、《保山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保政发〔2021〕4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3〕—116)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昌宁县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确保全县初中招生入学公平有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和特长生。起始年级招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杜绝大班额编班。

(二)公开透明原则。全县初中学校实行招生、分班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阳光招生”, 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和徇私舞弊等行为,实行均衡分班,严禁实行快慢班或分层编班。各学校招生及分班方案报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三)划片免试原则。以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学生的户籍或居住地为准,遵循户籍优先原则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划片就近整体移交入学。

三、招生计划

(一)城区学校

1.思源实验学校。计划招生500人,其中划定范围内352人,体育运动员选拔30人,向田园镇外的其他12个乡镇开展扶贫性自主招生118人。

2.昌宁县第三中学。计划招生600人,其中划定范围427人,向田园镇外的12个乡镇开展扶贫性自主招生173人。

(二)乡镇学校

辖区内符合条件的2684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条件人数见附件)

四、招生范围

(一)城区学校

1.昌宁思源实验学校。招收思源实验学校校本部、田园镇达丙完小、新寨完小、龙泉完小、四角田完小、四角田中和小学、达仁完小的六年级毕业生。同时,按照双向自愿原则,面向除田园镇外的12个乡镇招收贫困家庭优秀六年级毕业生。

2.昌宁县第三中学。招收县第一示范小学、田园镇中心完小、勐廷完小、新城完小、九甲完小的六年级毕业生。同时,按照双向自愿原则,面向除田园镇外的12个乡镇招收贫困家庭优秀六年级毕业生。

(二)乡镇学校

本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小学向中学免试整体移交入学。

五、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昌宁县第三中学的划片招生由田园镇中心学校和县第一示范小学提供该片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并办理整体移交手续。

2.昌宁思源实验学校划片招生由田园镇中心学校和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提供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并办理整体移交手续。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根据就读意愿,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4.扶贫性自主招生坚持“学生自愿、贫困优秀”原则录取,招满即止。

(二)乡镇学校

辖区内初中招生由小学提供花名册并办理整体移交手续。

六、招生时间

1.昌宁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第三中学向乡镇招收贫困家庭优秀毕业生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08:00至7月22日(星期六)18:00。

2.各乡镇学校招生时间截止2023年7月23日(星期天)18:00。

七、报名地点

各招生学校。

八、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 制定周密详细的实施方案,其中重点环节的确定,须经县教育体育局集体研究后向社会发布。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责令校长及相关人员及时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规范入学手续。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事业管理股、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控辍保学有关政策规定,抓好在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招生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分班方案和编班学生花名册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事业管理股备案。除省教育厅规定的特殊原因外,不得办理转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在校学生人籍一致。

(三)加强过程监督。县教育体育局要实行领导挂钩和股室负责人包校责任制,对初中学校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确保招生学校坚持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进行编班,不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择班要求,不实行分层编班。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要组织开展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凡不按要求执行招生和编班的,要及时依法依规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公正透明。对违反招生纪律,或者私设重点班、快慢班,或者实行分层编班,或者以学校布局调整为名变相分快慢班以及其他破坏教育优质公平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