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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2-070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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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按照《昌宁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局直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收五个班,招生人数225人。

二、招生对象

招收6周岁及以上幼儿,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招收县城右甸街以南,东至福惠路南段,南至宝达路(四十米大街以北)的居民户(含田园镇宝丰社区的南小区居民户)适龄儿童;关庙社区居民户适龄儿童;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划定区域内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及租房户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

五、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第一层次报名时间:2022年7月16日上午8:30至11:30

第二层次报名时间:2022年7月16日下午14:30至17:30

第三层次报名时间:2022年7月17日上午8:30至12:30(8:30至10:00查验材料,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10:30抽号报名)

(二)报名地点: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东楼一楼(具体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新村路3号)

(三)提供材料。

1.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带: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前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

④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2.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家庭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带: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前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单位证明(附件3)。

⑤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3.辖区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带: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前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证原件的凭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示有效证明附件1)。

⑤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4.划定区域内外来经商户子女报名时需携带: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前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已经办理的五证合一有效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⑤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5.划定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携带: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前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企业务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6.划定区域内租房居住户子女报名时需携带: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前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⑤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7.划定区域内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预报名时需携带: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前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六、注意事项

(一)优先满足第一层次适龄儿童报名,待一层次适龄儿童招收结束,学校公告剩余学位,接受第二层次适龄儿童报名,如果第二层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该层次进行抽号招生;待第二层次适龄儿童招收结束,学校公告剩余学位,接受第三层次适龄儿童报名。该层次适龄儿童先由学校查验材料,符合条件的统一进行抽号,再登记报名,机会均等,家长不用提前排队。抽号操作规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现场解释说明。未能招收入校的适龄儿童可以参加田园镇中心完小、达丙完小第一层次招生后剩余学位的招生报名。

(二)所有适龄儿童同一层次只能向一所学校报名,已在其他报名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能再参加本学校各层次的报名。凡是出现适龄儿童录取后仍到其他学校报名或同一层次向两所以上学校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到除思源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田园镇中心完小、达丙完小之外的学校就读。

(三)家长须携同孩子一起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按学前教育毕业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顺序装订好。

七、录取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7月18日—7月23日

(二)公示方式: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门口公示栏和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微信公众号。

八、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18987501055(业务联系电话)

陈老师:18987530758(业务联系电话)

(二)接听时间:7月1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2022年7月1日


附件【义教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