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1-03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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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中学:
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通知》(保教体发〔202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站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2021年度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
切实加强对全县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县教育体育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考组。
组 长:施学荣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
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叶兆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肖 刚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于 聪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左彭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景春芳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晓梅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董梅秀 县纪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成员:郭 彪 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办负责人
王俊龙 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股股长
罗国海 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
杨华清 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主任
余 彪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兰 清 县教育体育局财务股副股长
王晓华 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考办,体育股、教师发展中心、基础教育股协助配合,办公室主任由杨华青担任,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音乐、体育、美术科目考试工作。其中:招考办、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初中学生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体育股负责指导全县初中学生体育科目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考试方案、确定考点、任命考点主任、抽调并培训监考教师、具体组织体育音乐美术考试工作、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查处举报投诉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75-7130959。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保此次初中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考试共设17个考点。每个考点设考点主任一人,原则上由该校校长担任考点主任。考点主任是该考点的具体组织者,全面负责考点的组织领导工作。各考点要将严肃考纪考风作为工作重点,抽调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负责、业务素质高的教师负责考务工作,配合县教育局选派的监考教师做好考试工作。学校要切实做好考试的服务工作,选派医务人员、保安和教师负责考场安全保障,确保考生考试安全。
二、严肃考风考纪
(一)严格规范抓好考试管理。严格按照考试有关文件的要求及“测试办法及要求”“考试内容及评分”等具体规定组织实施考试。考试期间,严禁无证件人员进入考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凭证进入考试场所;考生一律不准佩戴任何标志性的饰品参加考试;禁止所有考务人员私自外出。
(二)切实强化考风考纪教育。要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和考试诚信教育工作,对考生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和引导。考试前,对所有考务人员要进行考试纪律和业务培训,强化考风考纪教育和责任意识。
(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试过程中的失职和徇私舞弊,要及时报县教育体育局纪检部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并对负有责任的考务人员、监考教师和考点主任等相关人员依法依规按管理权限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格实行回避和抽签制度。凡是有亲属参加考试的、担任考试年级教学工作和监考人员一律不得参与体育、音乐、美术科目的考务工作。
(五)严格执行成绩公示制度。
(六)严格落实考试巡查监督。
三、规范开展考试
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要求规范组织考试。
(一)2020年9月入学的七年级学生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考试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0〕94号)执行。
1.体育科目。七年级学生的体育考试以学校为单位按《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考试安排表》(详见云教发〔2020〕94号文件)组织实施。学生考试成绩经主考、副主考、监督员、记录员和学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学生竞赛加分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初审后报学校审定。七年级体育成绩满分为20分,年级成绩=上学期成绩+下学期成绩+本年度竞赛加分;超过年级满分的,按年级满分计入;未超过满分的,按实际得分计入;学生考试成绩由学校保存,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待“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考试管理平台”正式开通使用后,由各学校按要求录入。
2.音乐、美术科目。素质测评和展示活动按照《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考试方案》《云南省初中学生美术考试方案》(详见云教发〔2020〕94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各学校要分别成立初中音乐、美术素质测评监督工作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定期对各学校开展音乐、美术素质测评交叉监督检查,确保各学校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展示活动。
(二)九年级在校在读学生按照《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云南省初中学生美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执行。
1.考试方式
⑴体育科目:按《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附件1)规定执行,县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安排辖区学校的考试,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分期、分批、错峰的方式组织考试,减少人员聚焦,特别在组织肺活量项目测试时,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考试有关要求做好考试工作,确保1人1吹嘴。经抽签确定,保山市2021年九年级初中学生体育科目考试抽考类项目为1分钟跳绳。选考类项目由学生自由选定。
⑵音乐科目:按《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附件2)规定执行。阶段性考试由各校根据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场地等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以能考查出学生对课业掌握的实际成绩为准;终结性考试必须由各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集中命题和时间进行考试。
⑶美术科目:按《云南省初中学生美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附件3)规定执行。阶段性考试由各校根据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场地等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以能考查出学生对课业掌握的实际成绩为准;终结性考试必须由各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集中命题和时间进行考试。
2.计分办法
⑴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或25米往返跑为40分,其余三项每项20分),按5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评分标准按《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评分表》(附件1)执行。
⑵音乐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阶段性考试占40分、终结性考试占60分),最终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优秀(≥90分)、良好(≥70分且<90分)、及格(≥60分且<70分)、不及格(<60分),及格及以上按5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评分办法按《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附件2)执行。
⑶美术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阶段性考试占40分、终结性考试占60分),最终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优秀(≥90分)、良好(≥70分且<90分)、及格(≥60分且<70分)、不及格(<60分),及格及以上按5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评分办法按《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附件3)执行。
3.考试要求
⑴严格按照《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云南省初中学生美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考试。
⑵考试过程中,要树立标准统一、公正严肃、廉洁无私的良好考风,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监考及考务人员要熟悉业务,严肃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实事求是、公正准确地裁决每一项考试。
⑶体育考试的考点要合理设置,采用标准化的器材(器械)统一测试,尽力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对考试成绩的影响。同时,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成监考队伍,按照既定日程逐个考点开展体育考试项目的测试。考生的考试分组、序号等要随机编排,并统一穿戴不同颜色编号背心进入考试现场。
⑷体育考点学校要维护好考点正常秩序,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干扰考试的事件发生。考试结束以后,每一名学生的考试登记表需按规定存入学生档案。
4.考试时间
县教育体育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确定考试时间如下:
⑴体育:4月13日至22日(17-18日为周末不考试);
⑵音乐:4月份的最后一周;
⑶美术:4月份的最后一周。
5.注意事项
⑴中职学校的普职融合学生必须回初中学籍学校报考,考试成绩由所就读的中职学校核对并公示后,报组织考试的县教育体育局。各中职学校上报成绩时,务必保证考生的姓名、学籍号等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将导致普职融合学生考试成绩无法导入学籍网,同时影响义务教育毕业证的发放。
各考点、学校的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成绩登记表经公示无异议后,各考点的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成绩登记表(电子版)由各学校于2021年4月20日前统一汇总上报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成绩登记表中属于免考的考生,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全部免考”或“某一单项(具体单项名称)免考”,并在“总分”栏和对应免考项“得分”栏注明所得分数。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2020年9月入学的七年级学生按照云教发〔2020〕94号文件执行;九年级在校在读学生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70号)标准执行(详见附件4)。
联系人:杨华清(招考办)电话:18987506157(业务联系电话)
王俊龙(体育股)电话:18987519636(业务联系电话)
罗国海(教师发展中心)电话:18987546619(业务联系电话)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