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05-X/20260410-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4-10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昌宁县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依法依规、户籍优先、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昌宁县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昌宁县幼儿园(含兴宁幼儿园):计划招生260人,其中县幼儿园120人,兴宁幼儿园140人。
以法定监护人及健康适龄幼儿(年满3周岁,即2023年8月 31日以前出生)的户籍地为依据,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核定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
昌宁县幼儿园(含兴宁幼儿园)。招收田园镇关庙社区、龙井社区、文昌社区、新华社区、勐廷社区5个社区的适龄幼儿;县城右甸河以西,南至云保公路(永宁路),西至环城西路(清灵路)、北至兴宁路延长至环城西路(清灵路)范围内的居民户适龄儿童;县域内在编在岗(含退休)国家公职人员(含省市驻昌单位公职人员)子女、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划定区域内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或租房户人员子女。
三、招生办法
按照三个层次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同一层次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层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从本层次开始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招满即止。
第一层次:划定招生区域内辖区户籍居民户适龄儿童。
第二层次:昌宁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含退休)国家公职人员(含省市驻昌单位公职人员)子女和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三层次:在划定招生区域内的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租房户子女。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兴昌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等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根据就读意愿,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四、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
2.幼儿报名:2026年4月18日(星期六)8:00—17:30。
3.部门联审、确定录取对象:2026年4月19日(星期日)。
4.录取公示:2026年4月20日—4月24日。
5.录取通知: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
(二)报名地点
1.昌宁县幼儿园。具体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关庙社区新园路21号。
2.兴宁分园。具体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北段,兴宁分园公租房大门内。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幼儿园入园报名表》(附件1)。
五、报名须知
报名幼儿家长需提供以下入学材料:
一是幼儿园招生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凭户口簿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提供幼儿入园体检报告。
二是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兴昌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子女,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是昌宁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含退休)国家公职人员(含省市驻昌单位公职人员)子女凭户口簿及复印件和《单位承诺证明》(附件3)报名。
四是幼儿园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仅提供复印件的需附《昌宁县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附件2〉),不能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的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或购房协议等购房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购买辖区居民集体土地建盖自住房屋的,凭建房证明材料报名。
五是幼儿园招生区域内的外来经商户子女凭户口簿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已经办理的五证合一有效证照)报名。
六是幼儿园招生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户口簿及复印件、务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进县城务工时间不少于3个月(即2026年1月1日以前)。
七是幼儿园招生区域内租房居住的家庭子女凭户口簿及复印件、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租赁起始时间在2025年3月 31日以前,租期不得少于1年。
八是报名局直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并按招生公告要求报名,凡是出现适龄儿童向两所及以上幼儿园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是报名当天家长(监护人)须带幼儿前往指定地点按要求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材料虚假产生一切后果由其承担。
六、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鲁老师:0875-7121328 15911907601(业务联系电话)
(二)接访时间
4月10日至4月17日
8:30—11:30 14:30—17:30
附件:1.昌宁县幼儿园入园报名表
2.昌宁县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3.单位承诺证明
昌宁县幼儿园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