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05-X/2026041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4-10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保障学区内适龄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现将昌宁县第二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招收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户籍优先原则。以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幼儿的户籍地为准,按招生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三)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公示公开制度,坚持“阳光招生”,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行为。
二、招生计划
昌宁县第二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新生200人。
三、招生范围
(一)招收田园镇达丙社区、龙泉社区2个社区的适龄幼儿;
(二)县城右甸河以东,东至城镇规划环城东路(含田园森林)、南至城镇规划环城东路与右甸河交叉口,北至福慧路北段范围内的居民户适龄儿童;
(三)县域内在编在岗(含退休)国家公职人员(含省市驻昌单位公职人员)子女、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四)划定区域内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或租房户人员子女。
四、招生办法
按照三个层次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同一层次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层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从本层次开始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招满即止。
第一层次:划定招生区域内辖区户籍居民户适龄儿童。
第二层次:昌宁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含退休)国家公职人员(含省市驻昌单位公职人员)子女和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三层次:在划定招生区域内的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租房户子女。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兴昌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等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根据就读意愿,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五、招生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招生时间
发布公告: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
现场报名:2026年4月18 日(星期六)8:30-17:30
部门联审、确定录取对象:2026年4月19-24日完成部门联审、录取公示,25日完成录取通知工作。
(二)报名地点
昌宁县第二幼儿园内(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草场坝居民小组,昌宁县中医院旁)。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在园内设置招生地点,家长(监护人)带着幼儿现场报名。
六、提供材料
报名学生家长需提供以下入学材料:
(一)幼儿园招生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凭户口簿报名。
(二)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兴昌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子女,需提交户口簿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昌宁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含退休)国家公职人员(含省市驻昌单位公职人员)子女凭户口簿和《单位承诺证明》(附件2)报名。
(四)幼儿园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仅提供复印件的需附《昌宁县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附件3〉),不能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的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或购房协议等购房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购买辖区居民集体土地建盖自住房屋的,凭建房证明材料报名。
(五)幼儿园招生区域内的外来经商户子女凭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已经办理的五证合一有效证照)报名。
(六)幼儿园招生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户口簿、务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进县城务工时间不少于3个月(即2026年1月1日以前)。
(七)幼儿园招生区域内租房居住的家庭子女凭户口簿、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租赁起始时间在2025年3月31日以前,租期不得少于1年。
(八)所有适龄儿童报名时,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须提交一份A4纸打印的《幼儿园入园报名表》(附件1)、预防接种证原件。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当天家长(监护人)须带幼儿前往指定地点按要求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局直幼儿园并按招生公告要求报名,凡是出现适龄儿童向两所及以上幼儿园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咨询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13529549795 (业务联系电话)蒋老师
13769063977 (业务联系电话)段老师
附件:
1.昌宁县第二幼儿园入园报名表
2.单位承诺证明
3.昌宁县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昌宁县第二幼儿园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