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2-1111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2-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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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市政协主席朱宏春率督察组到昌宁县督查下半年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督察组先后深入鸡飞镇邑等村小五甲、翁堵镇立木山查看森林资源保护情况;到柯街镇枯柯河、鸡飞镇二母龙河、翁堵镇明山水库查看河长制工作情况及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情况;到昌宁县污水处理厂查看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和运行管理等情况。实地督察后,督察组分组分块查阅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台账资料,并召开座谈会。
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督察组对昌宁县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给予肯定,督察组成员结合督察情况进行发言,反馈了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督察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林长制、河(湖)长制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实各项工作,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切实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细落实。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工作基础,抓好各级巡河、巡林交办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林长制、河(湖)长制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并支持林长制、河(湖)长制,使制度长久落实,取得成效。要进一步加强督察督导,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对前期工作进行复盘,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县委书记杨斌斌、 县政协主席夏红军、副县长李明川随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