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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2-091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土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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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保障昌宁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用地合理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着力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现制订昌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供应计划量

昌宁县本级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约为467.4亩(31.16公顷)。

(一)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情况

有偿方式供地。经营性用地计划供应约366.7亩(约24.4公顷),按乡镇分布情况见表一,其中: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计划供应约212.1亩;商服及其它用地计划供应约33.9亩;工业用地计划供应约40.7亩,仓储(物流)用地计划供应约80亩。

经营性用地计划供应统计(表一)

(单位:亩)

乡 镇

合 计

其中

住宅用地面积

商服及其它

用地面积

工业用地

面 积

仓储(物流)

用地面积

田园镇

267.38

208.6

18.08

40.7

0

柯街镇

82.4

0

2.4

0

80

卡斯镇

4.2

0

4.2

0

0

勐统镇

1.9

1

0.9

0

0

翁堵镇

0.33

0

0.33

0

0

鸡飞镇

0.25

0

0.25

0

0

漭水镇

1.57

1.3

0.27

0

0

湾甸乡

1.06

0

1.06

0

0

更戛乡

0.27

0

0.27

0

0

耈街乡

5.9

0

5.9

0

0

珠街乡

1.44

1.2

0.24

0

0

合 计

366.7

212.1

33.9

40.7

80

(备注:经营性用地项目具体地块信息以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招拍挂”出让公告为准)

(二)公益性用地供应计划情况

公益性用地主要是指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性住房用地等各类应保尽保项目用地,计划供应量为100.7亩(约6.7公顷),具体项目供应计划情况见表二,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47.8亩,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52.9亩。

公益性用地项目计划供应统计表(表二)

(单位:亩)

计划项目

合计

其中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一中北安置区(二期)

4.7

4.7

0

永昌高速连接线

30.9

0

30.9

田园镇生猪标准化检疫报检点

1.1

1.1

0

珠街乡生猪标准化检疫报检点

2

2

0

永昌高速公路综合管理用房

22

0

22

职校扩建

40

40

0

合计

100.7

47.8

52.9

(三)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精神,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根据住建部门项目计划情况,对保障性住房应保尽保。

二、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

2.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空间均衡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4.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加强土地市场运作,激活一级土地市场,规范管理土地二级市场供应,以市场主导资源配置,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土地交易市场。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强化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保障土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

(三)建立健全计划实施的动态评价管理机制,逐步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供地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