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41108-00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监管执法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要素(如空气、水、土壤、噪声等)进行常规监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根据监测数据,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包括环境质量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为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配合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涉嫌违法排污的单位进行现场监测,为生态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承担应急监测任务,为事故处理和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参与本辖区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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