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2-0617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监管执法 | 发布日期 | 2022-06-1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湾甸兴茂农特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申请的昌宁湾甸兴茂畜禽屠宰场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依法受理,并委托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云南省贯彻落实方案及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你公司申请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如下:
一、昌宁湾甸兴茂畜禽屠宰场位于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下甸村相山村民小组,距昌宁县约73km,距湾甸傣族乡约4km。该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2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MBR+曝气生物滤池(BAF)工艺。产权单位:昌宁湾甸兴茂农特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4709853473K,法人代表;杨忠兴。
二、同意你公司设置1个入河排污口,排污口分类为混合污水入河排污口,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一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由厂区污水排放口采用管道排入勐波罗河(枯柯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见附件。
三、你公司应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和维护制度,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四、你公司应在该入河排污口处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内容应包括:污水排放口图形标识;入河排污口名称、编号、经纬度坐标;排入水功能区名称及水质保护目标,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五、你公司应安装外排废水监控、监测设备,按相关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管理。
六、你公司应对标识牌、计量设备、监测设备开展日常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七、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昌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本审核意见,负责组织并加强对昌宁湾甸兴茂畜禽屠宰场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监督管理。
附件:昌宁湾甸兴茂畜禽屠宰场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昌宁湾甸兴茂畜禽屠宰场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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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 |
昌宁湾甸兴茂畜禽屠宰场 |
产权单位法人代表 |
杨忠兴 |
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524709853473K |
厂界污水排放口 坐标 |
东经99°20′57.84″ 北纬24°29′37.68″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530524709853473K001V |
主要排放污染物 |
COD、NH3-N、TP、TN |
二、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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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名称 |
昌宁湾甸兴茂畜禽屠宰场 入河排污口 |
排污口编号 |
C530524002 |
排污口地理位置 |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下甸村相山 村民小组 |
排污口地理坐标 |
东经99°21′09.53″ 北纬24°30′39.91″ |
排污口设置类型 |
混合 |
排污口分类 |
新建 |
污水排放方式(排放时段) |
连续 |
污水入河方式 |
管道 |
排污口大小 |
DN100 |
设计排污能力 |
7.056m3/d |
污水排入水体名称 |
勐波罗河(枯柯河) |
排污口与排入 水体关系 |
左岸 |
污水去向 |
勐波罗河——怒江 |
排入水体所属 水系 |
怒江 |
排入水环境功能区名称 |
勐波罗河昌宁-施甸保留区 |
水质目标 |
Ⅲ类 |
工业废水排放量(万t/a) |
0 |
生活污水排放量(万t/a) |
|
其他废污水排放量(万t/a) |
0.257544 |
年排放废污水总量(万t) |
0.257544 |
三、主要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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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
附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