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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69183-5/20230712-0000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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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关于2023年7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100吨果蔬脆片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0875-7121139(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7120833 电子邮箱:849927573@qq.com

公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100吨果蔬脆片深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扁木村

建设单位

昌宁江沅食品厂

环评机构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昌宁县鸡飞镇扁木村,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项目租用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用地,占地面积约4872.18m2,建设果蔬脆片生产线1条,设置生活用房、生产车间、办公用房、锅炉房等配套安装生产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建成后年生产果蔬脆片100吨。项目劳动定员13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7万元,占总投资的9.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合理设计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全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分质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至二母龙河。实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一级标准后通过800米排污管道排至二母龙河。

2.废气。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各类废气治理措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污染防治需要。蒸汽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2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3.噪声。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加强设备维护、安装减震垫、厂房阻隔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粉尘、锅炉灰经收集后由农户清运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维护厂家更换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及废弃检验试纸、不合格产品、分拣固废、食堂油水分离器沉渣统一收集交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和少量含油抹布、手套统一收集交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矿油、酸碱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清单等要求进行贮存及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污水收集系统、应急池、危废暂存间实施分区防渗。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