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2-1118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11-1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昌宁县温泉镇岩子脚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0875-7121139(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7120833 电子邮箱:yncnwkk@163.com
公开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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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昌宁县温泉镇岩子脚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 |
建设单位 |
保山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矿区面积0.2089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可采资源量为4472.32万t,设计采出矿石量667.39万t,服务年限13.35年,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加工区、办公生活区,配套建设矿区运输道路、弃土场、堆料场、供水供电、排水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369.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6万元,占总投资的3.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注重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3.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开挖的土方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加强施工期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表土堆场淋滤水、初期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综合利用,不外排。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截排水沟进入沉砂池,初期雨水、表土堆场淋滤水经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营运期项目开采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机械废气、弃土场扬尘、食堂废气等。项目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过程覆盖篷布、围挡、设置车辆清洗池、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粉尘环境影响。工业场地破碎、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食堂设置抽油烟机,废气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成品运输采用密闭输送方式,成品堆场采用全密闭堆场,内部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厂界监控点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营运期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爆破安全距离设警戒线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营运期废土石运至弃土场统一堆存,表土后期用于覆土绿化和植被恢复,废石用于采空区回填。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综合利用。沉砂池污泥、袋式除尘器粉尘作为机制砂原料外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建设;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危废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生活垃圾运至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弃土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 5.生态保护。加强管理及宣传教育,矿山开采中须严格控制占地红线,严禁工作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以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料等。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生态恢复措施,边开采边恢复,严禁施工及运营期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及水土流失。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