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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69183-5-/2020-0824003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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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关于年产十六万立方米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昌宁温泉和睦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0875-7121139(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7120833 电子邮箱:yncnwkk@163.com

公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年产十六万立方米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上达丙上寨槽子头

建设单位

昌宁县恒茂商贸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云南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807.01m2,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年产实心标砖9.6万立方米、11孔砖6.6万立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免烧砖生产线各一条。包括:静养厂房 、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楼、管理用房等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65万元,占总投资的2.1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砂浆拌合,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2.废气。施工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及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等,减少环境空气影响。3.噪声。做好施工期施工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噪声排放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4.固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二)做好营运期的环境管理。1.废水。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及降尘。生活废水经隔油沉淀及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产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2.废气。水泥储罐配套CT-14筒式过滤除尘器,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标准。厂区路面进行定时洒水,减少汽车运输扬尘;原料及成品装卸、装载点粉尘、堆料场粉尘、配料及搅拌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做好厂区绿化等措施。餐饮油烟安装油烟处理设施达标排放。3.噪声。运营期采取隔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厂界噪声(包括二级公路一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及旱厕由周边居民定期清掏综合利用。废机油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