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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69183-5-/2020-0602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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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关于2020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6月我局对兰桂生物质资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0875-7121139(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7120833 电子邮箱:yncnwkk@163.com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兰桂生物质资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环字〔2020〕17号

2020年6月1日

                                                昌环字〔2020〕17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关于兰桂生物质资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宁县兰桂生物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兰桂生物质资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和环评报告表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立桂村。项目占地面积3393.35m2,租用老烟站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开展生产经营,原烟站厂房设计为生产厂房,包括原料堆放区、破碎区、烘干区、压缩区以及成品仓库,原厂区南部烟叶站办公生活区为办公区,新建消防水池、危废暂存间、隔油池、沉淀池和购置除尘装置等环保设施。拟建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1条,主要产品供给翁堵镇烤烟种植农户。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4万元,占总投资的7.38%。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复要求进行建设,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建设及下步运行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无施工生活废水产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

(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水。营运期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进入旱厕,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委托周边居民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营运期原料堆场、运输车辆需篷布遮盖处理,加强项目区洒水降尘。在破碎、制粒、筛分阶段产生粉尘由自带收尘设施收集后与烘干炉废气统一到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水滤室进行第二次除尘,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旋风除尘器底部自带布袋收尘设施,经旋风除尘器拦截的尾尘,回用于烘干工段作为原料,并定期对水滤室底部清掏。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营运期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营运期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与隔油池废油一并运至翁堵镇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理。旱厕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综合利用。

(二)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成立环保管理机构,落实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好对环保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建立环保设施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确保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达到环评提出的治理要求,实现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依法按照国家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备案。违反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昌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对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重大变更的需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请昌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