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19-0725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9-07-2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2019年7月25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0875-7121139(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7120833 电子邮箱:yncnwkk@163.com
公开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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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昌宁县国昌进口汽车修理厂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昌宁县田园镇宝丰社区红谷小区18号 |
建设单位 |
昌宁县国昌进口汽车修理厂 |
环评机构 |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昌宁县田园镇宝丰社区红谷小区18号。项目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1600m2属于改建项目。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维修车间、零配件房、车辆清洗区、烤漆房、汽车美容区。主要对喷烤漆房废气、危险废物处置及洗车废水处理进行技改,项目规模不发生改变。项目年保养车辆1000台/a、年维修车辆800台(其中涉及补漆车辆约600台/a)、年清洗车辆为1500台(仅对在项目维修的车辆进行清洗,不对外经营洗车)。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3.6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注重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只进行相关环保设施的建设和安装,所产生的设备包装固废,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1.废水。打磨清洗废水、洗车废水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汽车维修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相关标准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焊接烟尘、打磨、切割粉尘、油漆废气等。烤漆房废气通过采取经干式过滤+UA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烤漆房使用时进行密闭,开启风机将臭气抽至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二甲苯、漆雾(颗粒物)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执行;维修车间焊接时产生的烟气采取移动式焊接净化装置处理,颗粒物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安装处理设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3.噪声。生产车间产生噪声采取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夜间不经营等方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排放标准。4.固废。维修车间产生的包装固废、废旧零部件收集后回收站收购;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维修车间、烤漆房产生的废机油、隔油池油污,油漆桶、废过滤棉、废砂纸、废油纸、废活性炭、沾有油漆的废手套、废电瓶、废电池、废电子元件须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进行规范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反对意见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