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2-1013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10-1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0875-7121139(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7120833 电子邮箱:yncnwkk@163.com
公开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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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昌宁县大沙坝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昌宁县更戛乡大沙坝村、西桂村、立达村 |
建设单位 |
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云南万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大沙坝村、西桂村、立达村。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2286691平方米,总规划装机容量202MW,建设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升压站,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场内道路、弃渣场等设施。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4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总规划布置49个光伏组件,由43个3.15MW方阵和6个2.5MW方阵。年平均发电量27785万kW•h。服务年限25年,项目总投资82126.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2.91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注重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水。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沉淀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排水沟收集沉砂处理暂存,晴天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2.废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围挡防尘网(篷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3.噪声。通过合理布设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开挖的土石方部分回填利用,不能回填利用的运至弃渣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外售,不可回收的全部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水。营运期产生生活污水、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在沿光伏场区布设截水沟,下游设置沉砂池,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组件下植物的浇灌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事故油池,不外排。 2.废气。营运期食堂设置抽油烟机,废气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3.噪声。营运期合理布置升压站内变压器、水泵、逆变器等高噪声设备,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废旧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油、废铅蓄电池、污泥、生活垃圾等。废油、废铅蓄电池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村镇垃圾中转站处理。废弃锂电池、废旧光伏组件、废逆变器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电线路检修产生的废旧电气元件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机构。弃渣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化粪池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5.电磁环境。电磁环境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6.生态保护。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39753-2021)进行资源化利用,由生产商对太阳能电池板回收利用,变压器、蓄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支架等钢材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同时对拆除过程中造成局部地表扰动、植被破坏进行生态恢复。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