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2-0215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昌宁博瑞废旧物资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0875-7121139(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7120833 电子邮箱:yncnwkk@163.com
公开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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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昌宁博瑞废旧物资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观音山脚(昌宁县雄达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昌宁博瑞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昌宁县雄达木业有限公司内,租用占地面积共计15亩(约100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其中,租用占地面积为1300m2厂房用作仓库,新建拆解车间1个,占地面积2500m2,改造现有占地面积140m2的办公楼为门卫室,在拆解车间南侧设置3600m2的待报废车辆堆放区。购置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新建隔油池、沉淀池等环保设施。项目共设置两条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大车拆解线一条,小车拆解线一条,年拆解能力达10000辆,主要拆解车型有轿车、货车、客运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不包括特种运输车辆(油罐车、危险品运输车)、进口汽车、电动汽车等的拆解。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87万元,占总投资的20.9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扬尘、焊接烟气、车辆尾气等。采取洒水降尘、建筑材料推存时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拆解工程进行湿法作业等措施后,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通过设备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等,做好噪声环境管理。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设施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设备包装箱、边角废料、生活垃圾等,能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水。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清洗废水经冲洗废水收集池后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分次泵入冲洗废水收集池,再经自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及洒水降尘,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严格对照《环境影响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对危废暂存间、废油收集区、电瓶储存室、三相催化储存室进行重点防渗,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0×10-7cm/s。对拆解车间、库房车间、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一般防渗,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办公区、报废车辆停放区、厂区道路等无明显潜在地下水污染源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个,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及时跟踪监管项目区地下水环境影响。 2.废气。废油液、废制冷剂收集、贮存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拆解、打包压块,切割、安全气囊引爆等产生的粉尘,通过车间阻隔沉降、厂区绿化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产生的生产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夜间不进行生产,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报废汽车拆解产生的废蓄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及电子元器件、废油类(发动机机油、变速器/齿轮箱油、助力转向油、制动液、减振器油、液压悬架液、液压缸油液等)、含汞含铅部件、废空调制冷剂、废防冻液、废液化气罐、废机油滤清器、含油废水隔油油泥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其他危废暂存区、废油收集区、电瓶储存室、三相催化储存室)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仅进行拆除,不进行拆解,针对少量破损废铅酸蓄电池泄露废液,收集后采用耐酸密闭容器贮存于电瓶储存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的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抽运处置。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