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19-062000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9-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2019年6月20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0875-7121139(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7120833 电子邮箱:yncnwkk@163.com
公开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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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昌宁县大田坝狮子塘硅矿V2矿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
建设地点 |
昌宁县大田坝镇新寨村 |
建设单位 |
昌宁县佳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昌宁县大田坝镇新寨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1.875hm2,其中采区占地面积8.22hm2、工业场地占地面积0.4hm2、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0.075hm2、排土场占地面积0.573hm2、道路占地面积1.76hm2。根据《云南省昌宁县大平坦矿区狮子塘矿段硅石矿地质勘查报告》,矿区保有333类矿石资源量157.16万吨。矿体总体倾向256°,倾角57°,走向北西—南东延伸,已有工程控制矿体长170m。矿体单工程真厚39.32–83.75 m,平均真厚度61.54m,厚度变化系数51.1%,属厚度较稳定型。矿物成份以石英为主,一般含量SiO2>97%。矿区面积0.164km2,设计开采标高+2557m~+2497m,设计生产规模10万t/a。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V1矿体为采矿主体,V2矿体依托使用。V1和V2矿体共同使用同一破碎站。矿区开采硅石原料,用作冶炼配料及熔剂,硅矿密度为2.59kg/m2,原矿运输到加工区破碎至粒径<30mm后外售。根据开发方案,矿山可采矿石量102.5万吨,服务年限11年。项目总投资991.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的7.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道路浇洒用水和建筑养护和机械工具清洗,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利用农户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2.废气。施工期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设备管护,采取湿式作业,在干旱大风天气需加大洒水量和洒水频次;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提高机械使用率,控制车辆车速,使用清洁燃料;保持运输车辆清洁,严禁带泥上路及超载。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堆放在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矿区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与集镇垃圾一并处理。5.生态保护。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内地形地貌,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减小对土壤、植被的破坏面积;减少挖方、填方量,尽量做到工程自身土石方平衡。应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减少水土流失量;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对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场地覆盖表土,做到及时对场地绿化;表土堆场四周修建临时编织袋挡墙,表土堆场进行临时植被恢复。(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1.废水。营运期在生活区分别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池,生活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洒水,不外排;工业场地出口设置沉淀池,用于洗车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采场淋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外排;机修废水经隔油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一并处理。生活污水、机修废水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生活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道路清扫标准限值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矿山综合利用,不外排。2.废气。营运期项目配备洒水车,用于采区开采作业面、装运作业点、矿区道路、堆料场、排土场等定期洒水抑尘;工业场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输料皮带密闭、设置袋式卸料口,对产品堆料场设置雨棚及两面围挡,且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对堆料场和产品铲装工序进行洒水;破碎机和筛分机分别采用单体钢板箱体密闭,设备与输送带衔接处均密闭处理,且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排土场堆放表土和废石及时碾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晴天、大风天气,加强对采区、工业场地及排土场加大洒水频率。项目区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营运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省的先进设备,加强机械保养,对工人进行防护性保护;破碎机、振动筛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空压机采取消声及减振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成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经过沿路的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4.固体废弃物。营运期表土堆放于排土场内,用于矿区复垦,废石堆放在排土场,废土石堆放时分层碾压堆放。生活区设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经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措施,由专人管理,分类存放,设置警示标志。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与集镇垃圾统一处置。 5.生态保护。严格按照生态植被恢复方案要求,对开采区进行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对矿区生态进行恢复治理。闭矿后对工业场地、排土场、矿区道路进行生态植被恢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反对意见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