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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533191D/20240319-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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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9.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于2022年开始实施,2023年下达项目资金4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8.64万元,合计80.64万元,截止2023年底实际支付38.64万元,执行率为47.91%。

2.完成的绩效目标。

一是数量指标,年内召开医保工作培训会议达4次,完成年初制定绩效目标任务。二是质量指标,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100%;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均达90%;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医保人才培训合格率达100%;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逐步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三是社会效益指标,风险防控能力、医保标准化水平、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医保综合监管能力、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均较上年度均提均有提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执行医药价格和医药招标采购政策,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达95%。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达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于2022年开始实施,2023年下达项目资金4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8.64万元,合计80.64万元,截止2023年底实际支付38.64万元,执行率为47.91%,执行率较低。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二是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该笔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无需年初预算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是助力我县医保经办机构按质完成上级交办工作和较好的承担起县委县政府划入职能职责,资金使用范围及支出程序符合项目管理要求。具体目标为:医保信息化建设方面,配合加强智慧医保系统建设,相关功能不断提升;医保电子凭证推广方面,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力度,使用率进一步提高;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按上级要求逐步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每年实现对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不断规范和完善医保经办服务,让群众享受最大便利。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于2022年开始实施,2023年下达项目资金4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8.64万元,合计80.64万元,截止2023年底实际支付38.64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医保支付改革、基金监督及管理、规范和完善医保经办服务等事项。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昌宁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于2022年开始实施,2023年下达项目资金4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8.64万元,合计80.64万元,截止2023年底实际支付38.64万元,执行率为47.91%,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配合加强智慧医保系统建设,相关功能不断得到提升;实现就医购药医保支付“掌上办”“指尖办”;医保支付方式不断深化,城乡居民按人头打包付费方式全面推广,严格执行保山市DRG支付三年行动计划,DRG支付方式改革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年度内完成辖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100%覆盖 ,对对各类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理;持续规范和完善医保经办服务,让群众享受最大便利。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召开医保业务培训4次;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报告,各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

质量指标: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100%,全年未发生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医保人才培训合格率100%;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逐步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辖区内群众医保重要政策普遍知晓;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较上年有所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普遍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