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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533191D/2022063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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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开展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昌宁建设。

(1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机构当年无变动。

3.人员当年无变动。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

1.完成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任务。

2.推进信息化建设。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4.借助大数据等手段,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5.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6.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财政拨入预算资金2813657.05元。

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763657.05元,项目经费50000.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单位沿用并严格执行《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运行和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分成十一个任务设置,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三)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的重点项目,单位围绕2021年度狠抓落实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省厅2021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的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

2021年财政预算拨入2813657.05元。

2021年支出2813657.05元。

其中:基本支出2763657.05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1年财政预算拨入2813657.05元,支出2813657.05元。其中:基本支出2763657.05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预算资金足额到位。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拨入预算资金2813657.05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763657.05元,项目经费50000.00元。分别占总预算收入的98.22%和1.78%;预算支出资金2813657.05元,其中:行政经费支出2763657.05元,项目经费50000.00元,分别占总预算的98.22%和1.78%。

(2)人员经费2505052.59元,公用经费258604.46元。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公务接待费3000.00元,比上年增加21元,增加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本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次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会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本单位为保障疫情期间工作的有序开展,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2021年度会议大部分采取线上视频方式开展,未产生相关会议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培训费4000.00元,比上年减少993.02元,减少19.8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相关业务培训减少。

2.预算管理: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已制定《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完整;预算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重大开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基础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已按规定时限和内容在昌宁县人医疗保障府网站上公开。

3.资产管理: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已制定《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医疗保障局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未超标准,固定资产卡片与账面相符,固定资产购置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资产使用率为100.00%。

根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自评结果得分20分。

(二)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医疗保障局2021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1年度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公”经费管理见成效,以往年相比持续下降。

产出设定60分,得分60分。

(三)效益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1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效益设定分值10分,得分10分。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分析

1.抓党建,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抓实“3·29”专案警示教育及“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班子会、党员大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史、医保发展史,观看“3·29”专案警示教育片,以提升政治素质,强化政治担当为抓手,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的医保队伍。

2.抓信息建设,确保智慧医保平台如期上线。加强智慧医保平台的集约建设和统一领导,确保信息平台建设扎实有效推进。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昌宁县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昌宁县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昌宁县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切换应急预案》,确保系统切换期间不影响医保业务开展,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二是强化统筹指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认真督促和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按标准完成信息编码贯标、网络迁移、接口改造等重点工作。7月28日,我县所有医药机构编码贯标工作提前2天通过市级验收,满足系统上线要求。8月3日,我县一心堂、龙马2家连锁零售药店完成接口改造,提前1天实现智慧医保平台上线运行。8月5日,我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完成系统上线所需接口改造,并正式采用新系统进行医保结算。三是强化培训推广。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组织基层经办人员、两定机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270余人参加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实操业务培训,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和使用系统各项功能。

3.抓重点,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一是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积极做好新冠肺炎救治基金保障工作,截至7月份,共支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444.81万元。二是认真抓好健康扶贫工作。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全面完成医保扶贫任务,在脱贫攻坚战役中贡献医保智慧和力量。截至7月,全县建档立卡人员基本统筹支付3398.46万元,大病支付263.03万元,医疗救助631.84万元,兜底保障167.49万元。三是扎实开展医保基金征缴工作。10月9日召开了昌宁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启动会议,以逐级召开会议的方式,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县电视台、县新闻网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保。重点针对外出务工人员、新生儿家庭、复员退伍军人、民政救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贫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认真做好医保筹资宣传,及时办理职工医保基金征缴服务,做到应缴尽缴。四是加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度。出台《昌宁县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激励方案》,助推国家药品耗材集采政策落实落地。1—7月,共组织两定机构采购集采药品275.69万元、配送236.26万元、入库192.33万元,支付集采激励资金28.8万元。五是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激活医保电子凭证200498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疗费用78476人次。

4.抓服务,提升医保经办水平。将2021年确定为“工作质量提升年”,树立“在服务中树威、在服务中立威”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为“两定”机构和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做实零星报销。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零星报销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进度。截至1-7月共完成职工手工零星报销34人次,基本统筹10.29万元,大病理赔4.83万元。复审城乡居民零星报销630人次,总费用572.14万元,统筹基金240.53万元,大病59.55万元,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垫资压力。二是简化备案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备案、电话备案、“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网上“不见面”异地就医备案。1—7月共审批办理职工跨省异地就医18人次,城乡居民237人次。三是做实审核结算。健全审核结算内控体系,严格审核结算业务经办流程和大额费用核查制度,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截至7月,共审核城乡居民普通门诊693867人次,统筹支付1370.17万元;特慢病门诊42964人次,统筹支付924.69万元;住院33654人次,统筹支付10510.79万元,大病支付881.38万元。共审核城镇职工普通门诊61779人次,统筹支付1.98万元;特慢病门诊9478人次,统筹支付342.55万元;住院2538人次,统筹支付1467.01万元,大病支付226.14万元;定点药店个人账户支出187484人次,支付2437.35万元;职工生育保险结算268人,生育医疗费用包干支付56.8万元,发放生育津贴142.27万元。

5.抓实效,强化医保两定机构规范管理。严格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控制,以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为切入口,强化医保“两定机构”协议管理。一是加强年度考核。制订出台《昌宁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完成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地检查考核,返还2020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51.42万元,拨付2020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清算资金850.74万元,城镇职工清算资金4.5万元。二是严格指标分配。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基层、保门诊”的原则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按月拨付、按月监测、超支不补”的管理机制,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指标。2021年,按人均65元预算划转大病保险2104.53万元,提取风险金300.00万元,提取结余金835.34万元,提取普通门诊预算资金2563.00万元,特慢病1300.00万元,本地住院费14521.69万元,家庭医生签约费120万元,新技术、新项目激励资金200万元,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激励资金200万元。三是细化协议管理。修订完善“两定”机构协议,将检查化验占比、医保住院次均费用等考核关键指标纳入协议内容,严格协议管理和执行。3月22日完成123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4月9日完成全县18家定点医疗机构、4家诊所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四是兑现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出台《医疗机构开展临床新技术(项目)付费工作实施方案》,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提升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评定2020年新技术(项目)56项,兑现新技术、新项目激励资金200万元。

6.抓宣传,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以全覆盖为目标,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确保监管责任零缺位、监管资源无重叠、监督检查无盲区。一是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培训。2021年以考核标准、协议内容、医疗保障“两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培训“两定”机构及其所有人员,目前已培训6期次1200余人次,强化“两定”机构及其人员“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多形式开展医保宣传。以打击欺诈骗保为重点,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播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欺诈骗保宣传系列动漫宣传片以及相关标语,将医保政策送进农村、社区、机构、学校、企业,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医保法规,努力营造人人都是医保监督员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7月,各定点医疗机构在LED显视屏滚动播放动漫宣传片1517次,粘贴宣传标语20条,张贴宣传海报480张,发放宣传折页3800份。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医保绩效指标监测和问题通报、约谈、曝光力度,1—7月份,出具《医疗保险监督意见书》31份,现场反馈问题47个,督促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整改问题13个,约谈定点医疗机构24家次。四是强化现场稽核。对所有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系统升级改造,对非医保目录药品耗材进行系统拦截,杜绝串换药品材料行为发生;对所有村卫生室进行医保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与基层卫生院联网,由基层卫生院统一药品、材料采购和价格维护,避免村医私自采购药品、材料和价格维护不及时;积极借助第三方大数据筛查能力,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全覆盖现场检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1—7月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69家(其中定点零售药店123家,定点医疗机构146家),追回违规资金3.82万元,拒付违规检查费用290.49万元,扣回智能审核违规费用3.76万元。

服务对象满意度设定分值10分,得分10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得分10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按照要求进行针对性整改,一是对自查过程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核实,是制度缺陷或不足的,要修订和补充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源上防止问题和情况的出现;二是对各项目执行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建立问题台帐,采取销号式的方式,逐一将问题解决,杜绝问题情况的出现。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整合医保管理体制,促进医保体系健康发展

2017年1月,我县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整合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规范经办流程,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完善补偿待遇政策,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0%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经办管理服务效能

整合医保信息系统支撑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与两定机构、医疗救助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规范基层医疗服务行为。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杠杆和利益导向作用,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别支付政策,形成分级诊疗新格局,引导群众小病在基层就诊,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明显增加,病人流向占比合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实施以总额控制为主,按床日、按病种、按人头打包付费相结合的综合支付方式,逐步建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医保支付制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