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32-4-03_F/2018-0313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3-1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解读《昌宁县统计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统计法治建设2018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昌宁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观念和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提升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增强各部门、各单位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统计综合执法,规范统计工作行为,近期,昌宁县统计局印发了《昌宁县统计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统计法治建设2018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出台目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强化制度监督,加强执法力度,提升普法实效,夯实法治基础,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的引领、监督、保障和服务作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兴的依法行政体制,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统计,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法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和落实,并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目标清楚、底子清楚、动态清楚、差距清楚、措施清楚,以“五个清楚”为工作助力、推手,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抓落实,指导思想明确、工作要求具体、方法步骤明细。

(二)完善工作制度。认真总结以往统计执法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推动统计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做好对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年定时开展,加强对统计执法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健全行政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学法制度、执法检查制度和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认真转好部门职能职权清理,规范在行政许可。

(三)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执法骨干的配备和培训工作,通过采取开展培训班、法治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结合统计监督检查、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强化对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知识学习。

(四)强化执法检查。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执法”,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加强综合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按时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坚决依法查处迟报、拒报、瞒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落实好昌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的执法工作,为大型普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五)深化宣传教育。一是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二是抓重点对象和人群普法。三是结合重大调查项目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四是开展灵活多样普法宣传。五是罚教结合提高威慑力和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有关精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通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思想和行动的统一,按照提高认识和强化依法统计的要求,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和评价机制,提升全县统计系统依法统计意识和能力。

(二)细化工作方案。根据《昌宁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制定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环节工作。

(三)加强工作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乡镇、部门统计机构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