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03_F/2017-0517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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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省、市、县对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2017年昌宁县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昌普办〔2017〕2号)文件精神,昌宁县统计局印发了《2017年昌宁县统计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县统发〔2017〕9号),为便于全县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要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要点》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7年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统计巩固提高之年。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和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抓住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项改革任务有利时机,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加强统计普法教育宣传、强化依法监督检查职能,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用法治思维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在法治框架内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最终实现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二、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意见》,实现思想与行动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将贯彻落实好《意见》各项任务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完善数据质量防控和分级负责体制,强化监督问责,切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推进依法治统,建立和完善相关统计法律制度。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制度,加快完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适时修订适用于各专业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统计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三)突出重点成效,做好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深刻分析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突出重点人群、重点任务和重要时间节点,精准开展统计“七五”普法宣传。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速度观和发展观;引导统计机构干部职工恪守职业道德,忠诚统计;引导广大调查对象配合统计调查,如实报数。
(四)强化行为规范,做好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加大对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监测、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推行统计违法案件备案、报告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提高统计违法案件查办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能力。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昌政发〔2014〕25号)的要求,加强县级统计执法机构建设,严格持证人员主体资格审查。各乡镇综合统计站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保障必要的各项统计法治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