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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02_D/2016-0204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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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组织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情况、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件9个方面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nc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邮编:678100;电话:0875-7130220,7130288;传真:0875-7130169;电子邮箱:cnzwxx@163.com

一、组织推进情况

2015年以来,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围绕《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49号)文件要求,抓住内容、载体、解读、制度4个重点,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抓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县站在以政府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高度,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网管中心、县监察局、县委保密局、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办公室力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身体力行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根本和基础。

(二)制定计划,确保经费投入。年初,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8万元,同时投入5万元专项用于政府网站建设。昌宁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机构、有人员、有资金,为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狠抓宣传,强化学习培训。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知晓《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昌宁电视台、《昌宁宣传》、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开辟专栏,采取召开会议、书写标语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条例》。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骨干培训会2次,培训业务骨干150余人次,提升了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健全制度,保障工作开展。转发了《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南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云南省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印发了《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办法》、《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乡镇、各政府组成部门。为促进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下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以任务传导压力、压力形成责任、责任促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打造了一批执行力强的信息公开业务能手。

(五)加强督查,增强工作动力。人民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相关县直单位和13个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将执法、教育、卫生、社保、水务、住房、国土资源等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情况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评价体系,确保了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承担。同时,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网络管理中心、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由县政府办信息股和县网管中心牵头,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遇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情况及时上报,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我县在全面清理政府信息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县级指南和目录,同时参照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编制乡镇、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将指南和目录报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经审查同意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齐全、分类科学。2015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3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7次。

(二)确保公开内容齐全准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范围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内容齐全、及时准确。做到6个一律公开:一是行政权力清单一律公开,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等事项全面公开;三是公共资源配置一律公开,特别是社会关切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出让等,在相关载体显著位置进行公开;四是重大建设项目一律公开,对滇西“1944”果酒生产、年产3000吨活性碳项目、长岭岗水库、大链二级公路等项目情况进行公开,营造全社会关心项目、支持项目的良好氛围;五是公共服务内容一律公开,重点对社会保险、教育教学、社会救助、文化服务等服务内容进行全方位公示,做到公共产品属性姓“公”;六是公共监管内容一律公开,重点对环境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执法等监管内容公开于众,避免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情况发生。2015年度市级要求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公开落实到位。

(三)确保政策解读准确到位。为确保对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等技术性问题解读到位,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了解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昌宁县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深入抓好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一是全面转载上级政策解读内容,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和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意见、权威解读等情况进行转载公开,方便群众了解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全面发布本级政策解读内容,县委、县政府制定事关全局的政策措施后,推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全面回应关切热点要点,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着力建立健全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级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重点。2015年,转载和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0余篇,回应社会关切热点20余次。

(四)确保公开过程主动及时。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详细分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行政机关各个部门,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详尽、类别明晰、公开时限明确、格式规范。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化率达100%,做到政府信息从生成到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确保全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专门设置“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回应、及时公告公示,确保信息及新闻的时效性。

(五)确保公开之前审查到位。为保证所发布信息不泄露国家秘密,我县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2015年,我县未出现公开信息虚假或不完整的情况,也未出现公开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的情况。

(六)确保公开渠道畅通有效。将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昌宁新闻网、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博对政府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政府信息随时进行报道和公示。全县行政机关、各部门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设立了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县档案馆能够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七)确保重大事件及时公开。2015年9月16日,昌宁县境内遭遇特大暴雨袭击,当天凌晨2时至中午13时,累积降雨量达259.8毫米,持续强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全县13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其中田园镇、漭水镇受灾较为严重。全县共89户714间房屋倒塌、340户2199间房屋严重受损,615户4063间房屋受损,因灾死亡大牲畜125头,农作物受灾1.23万亩,成灾6307亩,绝收3410亩,毁坏耕地1696亩,直接经济损失达3.99亿元。10月30日19时26分,昌宁县发生5.1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震中位于昌宁县大田坝镇文沧村,周边乡镇震感明显,地震共造成4228户17856人受灾,房屋受损1866户11196间,其中,重损159户954间、倒塌13户78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8亿元目前。灾害发生后,县委、县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全面部署和开展转移、搜救、安置、排险工作。县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发布新闻稿、通稿等政府信息,向上级、社会各界充分播报了灾害信息,传递了救灾情况,发挥政府信息的风向标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县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但年内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县认真接受和解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提出的咨询。2015年内,全县乡镇、部门、政务服务大厅、行政村等现场咨询6700人次,其中96128专线查询数5人(次),网络查询数8人(次),答复率100%。内容主要涉及国土资源、农林水、安全生产、城镇建管、低保社保、干部人事等方面。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5年,我县无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度,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财政预算为8万元,实际支出13万元(5万元政府普查工作经费)。年内,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收取过任何费用。

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的情况,2014年,我县主要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1个问题。收到情况反馈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始深入整改,通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前年度存在问题基本整改完毕。

(一)加强领导抓整改。根据整改工作需要,我县站在以政府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高度,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政府办、县网管中心、县监察局、县保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办公室力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抓整改。印发了《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范围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内容齐全、及时准确。一是职能类部门公开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服务类公开为民服务办事项办理的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情况等;二是决策类公开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性文件,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大金额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重大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公开及时;三是综合类公开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为群众办理实事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四是监督类公开工作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廉政勤政制度及违规行为的追究处理情况。市级要求的年度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公开落实到位。2015年,全县仅政府门户网站登载以上公开内容8000余条、在官方微信公开内容4000余条,内容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三)加强督促抓整改。县人民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相关县级单位和13个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把教育、卫生、社保、水利、电力等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情况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评价体系,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同时,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网络管理中心、县法制办、县监察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整改落实工作落到实处。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通过认真努力,我县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量不足等情况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条例》实施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平台建设不够完善;三是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按照“夯实基础、扩大范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规定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49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要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媒体。继续强化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投资指南、政务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等核心功能,巩固完善成果,使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再上新台阶,力争在2016年内使各部门、各子站合格达标。按照市级部署,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制定出台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加大昌宁新闻网、昌宁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力度。加强和完善新闻发布,建立新闻发布专家库和专家解读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昌宁县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升级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的基础和保障。下一步将通过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一是抓好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三是建好交流平台,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总结经验。同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到市、省参与培训、顶岗锻炼等,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理顺关系,完善组织保障体系,争取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的体制机制;针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较少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方便群众知晓;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和发布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等,推动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