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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19-0619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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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财政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结合《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现对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的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1)承办市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处理应由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的群众信访事项或重大纠纷。

(8)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办理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业务进行指导,承担全县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培训和维护。

(11)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12)负责全县涉外事宜管理。

(13)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4)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及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行政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16)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及有关处置工作。负责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组建、管理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17)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18)负责处理市政府及其部门交办的法制工作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9)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1)下设9个内设机构: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信息股、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昌宁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2)下属一个二级单位: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昌宁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3)下属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昌宁县电子政务技术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

人员编制78名,其中:行政编制50名,工勤编制25名,事业编制3名。2017年末实有人数75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75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入合计1610.59万元,其中项目资金9个137.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政务督查、法律服务、政府网站维护、电子政务光纤租赁、预备役二营成建制训练、战备物资储备、城乡统筹转户工作,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等,有力保证县人民政府的高效运转。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总收入161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88万元、其他收入27.71万元;2018年总支出1586.4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44.53万元),项目支出92.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7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91.7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6.7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45万元。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8年基本支出合计1493.62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支出为:人员经费1129.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64.5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102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40万元、资本性支出2.11万元。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政务督查、法律服务、政府网站维护、电子政务光纤租赁、信息化建设、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等。

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92.82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一是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落实,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总体部署、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县政府办公室根据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设定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2018年度年初重点工作安排,年度部门绩效目标以及部门预算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设定了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对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一级指标:

1.投入;2.过程;3.产出;4.效果。

二级指标:

1.投入—目标设定、投入—预算配置;2.过程—预算执行、过程—预算管理、过程—资产管理;3.产出—职责履行;4.效果—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

1.投入—目标设定—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投入—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准确性;投入—预算配置—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投入—预算配置—“三公”经费变动率、投入—预算配置—重点支出安排率、投入—预算配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投入—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率、投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投入—预算执行—资金结余、投入—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控制率、投入—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

2.过程—预算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过程—预算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过程—资产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过程—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安全性、过程—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

3.产出—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4.效果—履职效益—经济效益、效果—履职效益—社会效益、效果—履职效益—生态效益;效果—履职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参与,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预算方案和财务支出数据及相关文件要求,确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通过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县政府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高水平谋事、高效率办事”,不断深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总收入1610.59万元,2018年总支出1586.44万元。预算下达9个项目137.82万元,支出92.82万元,结余45万元。完成了6个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所有支出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重点工作全面完成、进一步发挥了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作用,有力保证了县人民政府的高效运转。县政府办公室按照绩效评分标准打分,对2018年度整体绩效进行评价,绩效评价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6.5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此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还存在差距,绩效目标设立与实际工作有差距。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目资金用途和具体支出情况;三是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三)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1.政府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县财政资金项目自评

            3.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