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02_Z/2015-022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5-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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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编制及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秘书股、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信息股、法制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股、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车队。人员编制55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工勤编制18名。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包含县信访局。信访局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工勤编制1名。
主要职能:
(一)承办市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处理应由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的群众信访事项或重大纠纷。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办理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业务指导,承担全县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培训和维护。
(九)负责管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负责全县涉及外事宜管理。
(十一)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十二)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及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县政府机关事务工作。
(十四)负责处理市政府及其部门交办的法制工作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十五)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昌宁县信访局,属行政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6人(其中信访局9人),在编实有车辆15辆(信访局1辆)。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信访局)预算总收入84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8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65万元,占总支出的56.35%;项目支出368.44万元,占总支出的43.65%。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5.65万元。与上年440.59万元对比增加35.06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及新增预算预备役军官津补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政府办公室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8.44万元。与上年326.48对比增加41.96万元。原因为新增互联网光纤租赁费及政府大院基础设施、绿化、卫生等维护费等。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4.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07万元对比,增加77.02万元,增长10%,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及新增互联网光纤租赁费及政府大院基础设施、绿化、卫生等维护费等。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4.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5万元、项目经费支出368.44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272.10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5
1.预备役军官津补贴12万元;
2.遗属补助0.85万元。
(三)商品服务支出19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
等日常公用经费33万元;
2.会议费35万元;
3.接待费4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
5.临时工工资7.70。
6.项目经费368.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运转的特定支出,如对外交往联络、光纤租赁、视频租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持平。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