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1935043E-/2022-062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防范各类风险,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我单位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组织对2021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机关党建、档案、文书管理、文件流转等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昌宁县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区和住宅区的内部安全保卫;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区、住宅区等公共场所的绿化、环卫工作以及房屋、水电设施的管护工作;负责政府机关食堂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2)财务股。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管理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经费预决算、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和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统计、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核、推荐、评聘。
(3)机关公务用车服务股。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且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机制的应急事件处置提供用车保障;为有执法职能但不能单独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县级单位执法执勤工作提供综合用车保障;为县级以上公务接待、重要活动、县级领导调研,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的重大督查、重点工作、重要调查等公务提供用车保障;为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特殊重要公务活动提供用车保障;为公车改革后未留车县直车改单位优先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全县党政机关单位符合规定的一般公务活动用车服务。
2、人员编制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
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3、部门主要职能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核。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昌宁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全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集体活动用车服务。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022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管理效能,着力提升保障效益,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工作为:一是持续推进机关智慧化建设;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三是落实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制度;四是持续强化楼堂馆所管理,巩固办公用房管理成果;五是持续推进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六是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努力实现机关事务工作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平衡、更可持续的发展,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迈出新的步伐、迈上新的台阶。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9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42万元,占总收入98.97%;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1.03%。
2021年实际整体支出为9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2万元,占总支出81.63%;项目支出17.90万元,占总支出18.37%。
1. 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总额7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53万元,占比59.78%,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安排的工资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1.99万元,占比40.22%,用于按国家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手续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三公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支出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2. 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包括标准化建设经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项目经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县委县政府机关后勤保障资金4个项目,支出总额17.9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90万元,占比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自评,主要是通过对部门资金使用情况、部门日常组织管理情况、部门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客观公正的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分为三级,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为固定指标,三级指标为共性和个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四类,二级指标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对一级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是对二级指标进行细化,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及职责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设置了绩效目标合理性等三级指标。
评价方法:绩效评价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认评价对象;(2)确认评价指标体系;(3)制定评价内容;(4)确认评价内容;(5)制定评价方法;(6)制定评价标准;(7)落实绩效评介组织;(8)确认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2、组织实施
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按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推进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合理: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科学: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各项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结题和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
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按照保进度、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都达到100%,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整体绩效评价,有效促进单位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及时完成各项绩效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生态环境优化,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有待健全。
3、单位业务人员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
(二)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提高预算编制业务水平。
2、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单位自评,2021年度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预算编制工作。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有组织的实施机关事务工作,实现对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二)制定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按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绩效目标的编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将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一步细化量化,让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有据可依,绩效目标要与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三)加强预算管理,注重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政策规定及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支出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在预算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出绩效目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专项经费的管理。
附件【2.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经费).doc】
附件【1.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doc】
附件【3.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新冠肺炎防控专项经费项目).doc】
附件【4.2021年度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县委县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专项资金).doc】
附件【文件附件(绩效目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