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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1935043E-/2020-1214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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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核。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昌宁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全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集体活动用车服务。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机关党建、档案、文书管理、文件流转等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昌宁县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区和住宅区的内部安全保卫;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区、住宅区等公共场所的绿化、环卫工作以及房屋、水电设施的管护工作;负责政府机关食堂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2)财务股。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管理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经费预决算、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和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统计、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核、推荐、评聘。

(3)机关公务用车服务股。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且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机制的应急事件处置提供用车保障;为有执法职能但不能单独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县级单位执法执勤工作提供综合用车保障;为县级以上公务接待、重要活动、县级领导调研,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的重大督查、重点工作、重要调查等公务提供用车保障;为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特殊重要公务活动提供用车保障;为公车改革后未留车县直车改单位优先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全县党政机关单位符合规定的一般公务活动用车服务。

3、人员情况

纳入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单位2019年末实有编制数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2019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5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昌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工作总结》,结合部门职责,整理归纳出2019年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绩效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事务局的关心指导下,机关事务管理局紧密结合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党的建设的成果转换,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党员干部素质优势,把主题教育工作成果转化为机关事务效能建设成果,落实到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一是贯彻落实《机关事务条例》取得新气象。通过宣传、发动和实地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切换,两项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通过加强干部教育,增强综合能力素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用改革任务倒逼全局干部职工养成坐不住、站不得、等不起的进取意识,各项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共计:296403.60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214876.60元占总收入的72%,日常公用经费收入81527元总收入的23%;各项支出共计:296403.6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7876.60元占总支出的6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8527元总支出的3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单位沿用并严格执行《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管理》等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部门绩效自评,主要是通过对部门资金使用情况、部门日常组织管理情况、部门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项目自身财政资金使用水平,同时也为以后项目申报预算打好基础。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主要从1、职责履行良好;2、履职效益明显;3、预算配置科学;4、预算执行有效;5、预算管理规范。五个方面分别设置指标评价体系。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认评价对象;(2)确认评价指标体系;(3)制定评价内容;(4)确认评价内容;(5)制定评价方法;(6)制定评价标准;(7)落实绩效评介组织;(8)确认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2、组织实施

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按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推进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没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管理。

2、收入投入情况分析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共计:296403.60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214876.60元占总收入的72%,日常公用经费收入81527元总收入的23%。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共计:296403.60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214876.60元占总收入的72%,日常公用经费收入81527元总收入的23%;各项支出共计:296403.6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7876.60元占总支出的6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8527元总支出的37%,经费列支均为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经费支出合理有效。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没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07元,为国内公务接待,接待批次为2批次,接待人数14人次,人均支出50.5元。

(二)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19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产出设定分值30分,得分30分。

(三)效果情况分析

1、注重理论学习,加强廉政型、实干型干部队伍建设。

为深入推进“严教严管严防深化年”建设,紧紧围绕建设“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干部队伍建设目标,全面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学习任务,全面强化对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我们结合单位新组建成立的实际,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开展了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全面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不闯红线、不踏禁区”。截至目前,全局共开展各类学习共30余(场)次,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部预防提醒谈话6次。同时,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贵州的决策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实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立足点,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的重要作用。

2、重抓业务工作,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1)全面完成全县企事业单位车辆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保办字〔2018〕86号)和《保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手册的通知》(保车改办〔2018〕14号)要求,完成了企事业单位车辆清理、分类统计,处置车辆报废拍卖、编制核定等各项工作,全县共重新核定事业单位车辆编制71辆,取消封停15辆(其中报废8辆、拍卖7辆)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

(2)突出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运行。一是率先于7月31日前完成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切换,离市级要求提前1个月完成,并于8月1日起全面启用并并入“全省一张网”运行,全面规范车辆管理、使用行为;二是完成全县所有公务用车284辆(含执法执勤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机要通信车)的标识喷涂和282辆公务用车ETC无障碍通过安装工作,尚有2辆车由于ETC安装系统识别不了车辆类型、不具备计费条件无法安装;三是配合县纪委监委对无任务出行、保障区域内使用公车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印发《通报》1期,通报事项20项,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行为的监督管理;四是完成了全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县级层面定点加油、维修等招投标工作。

(3)科学规范平台运行。一是报请县委、县政府对《昌宁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优化了驾驶人员管理、平台车辆维修保养、付费结算方式等;二是全面实行网上预约租车、实时定位监控车辆等形式加强对平台车辆的监督管理。目前,平台累计受理各单位申请租车782辆/次,累计安全行程81524公里;三是全面保障全县各类重要活动用车。有效保障了全市跨越发展主题+美丽县城专题会议、昌宁县迎接省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验收、市委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等多个全县性重点活动、会议的用车保障。

(4)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建设。一是积极组织材料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昌宁县机关事务办公用房管理分项标准试点》并获得批复,作为全省2家试点之一列入建设,并获得创建资金4万元;二是组织昌宁县第三中学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打破了昌宁县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零的突破;三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系统数据填报,分析全县节能减排工作,为下一步制定全县节能减排工作打好基础。

(5)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强化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管理,服务好干部职工。始终把食堂卫生、饮食安全放在管理首位,机关就餐人员满意度不断提高。二是进一步优化机关大院环境卫生,实现绿化管网大院全覆盖。今年5月,协调资金10万元,在机关大院内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1个,铺设绿化喷灌系统管网860米,为大内绿化抗旱、美化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先后5次组织对大院树木、草坪进行大规模修剪整理、喷水农药、施肥等,共投入人力40余人次,资金7960元,大院更加美观整洁。三是及时有效对县委、县政府各类办公场所、公共区域、门窗等损坏、破旧地方进行修补、安装等。

3、全面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1)顺利完成党支部组建并按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在县直机关工委的关心指导下,中共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支部于2019年6月经过全体党员的酝酿、推举、选举、公示后,获得批准成立,及时选举了支部书记。二是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主动对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得到。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学习,结合实际开展相关主题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学习党纪党规,强化守纪律意识。

①高质量、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局领导高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先后制定出台了《2019年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点》、《2019年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与班子成员签订《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与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汇报本单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019年1—10月,局党支部集体研究涉及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相对较大财务支出和单位项目申报、食堂饭卡办理等事项9次,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一年来,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其单位干部职工没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②创新活动教育载体。

按照县委安排,党支部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到温泉镇杨善州精神教育基地、田园镇新城红色广场等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开展了“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宣传周”志愿服务活动、“学纪律处分条例 做遵规守纪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12次,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廉政监督制约。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使用工作。严格执行《昌宁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各级纪委通报的各类其他部门问题,及时进行自检自查、举一反三;二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10月,完成局股所长聘任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新任职股长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三是召开廉政风险排查专题会议。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根据自己岗位职责,对风险点进行排查,并提出了防控措施。此次会议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共6条,个人廉政风险点共11条;四是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自检自查工作。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取酬和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清理工作等。为进一步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工作规则》。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单位业务人员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把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单位各股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内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有组织的实施机关事务工作,实现对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二)业务部室认真落实年初预算工作目标、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提高部门资金绩效的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