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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1935043E-/2022-102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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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601000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核。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昌宁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全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集体活动用车服务。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组织召开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3次,申报购置公务用车26辆,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18个。

2. 2021年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19家,共完成创建35家单位,创建率达68.63%。

3. 建设县委、县政府大院智能化系统管理系统。2021年,为加强大院智能化管理,我局先后投资10.4万,完成智能化门禁系统、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4. 开展铺面招租,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组织各单位开展资产自查清理,清查闲置办公用房。于2021年12月31日,探索开展第一期临街铺面公开招租,实现财政收入99522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74205.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4205.49元,占总收入的98.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3%。与上年对比增加276767.12元,增长39.68%,主要原因为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6767.1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53627.1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0177.28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6682.7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74205.49元。其中:基本支出795246.99元,占总支出的81.63%;项目支出178958.50元,占总支出的18.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6767.12元,增长41.72%,主要原因分为2021年人员经费减少21806.59元、公用经费增加197451.01元,项目支出增加111122.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5246.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644.42元,增长28.35%,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1806.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97451.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5275.05元,占基本支出的59.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9971.94元,占基本支出的40.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958.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122.70元,增长163.81%,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122.7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99000元、县委、县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专项资金49998.5元、"7个专项行动”项目经费19960元、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4205.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6767.12元,增长41.7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21806.59元、公用经费增加197451.01元,项目支出增加111122.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268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办公费、工会经费及临时工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9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付22492.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2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13406.20元;支付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5623.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X%。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26.00元,完成预算的9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6.00元,完成预算的90.8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96.00元,增长27.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6.00元,增长27.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72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2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调研;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保障和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整改工作调研;开展检查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开展机关事务综合督查工作。共计接待4批次,1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85372.12元,其中,流动资产71081.50元,固定资产14290.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198.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86.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372.12

71081.50

23200.00

0.00

0.00

0.00

2320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0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1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1表—GK12-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