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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1935043E-/2020-102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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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601000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核。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昌宁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全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集体活动用车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推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深入调研、积极探索适应“五个统一”要求的办公用房管理模式。在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改革,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五个统一”制度落地生根,着力解决好长期以来机关房产资源浪费和配置管理不科学问题。

2.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统筹推进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构建完善管理网络,形成分级负责、相互协调的工作体系。深入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常识,增强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养成节能良好习惯。

3.着力加强机关自身能力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教育实践活动转化为履行职能、做好工作的新动力。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升干部职工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增强党组织的示范引领能力。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工作。

4.着力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对机关大院绿化、环境卫生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绿化、环境卫生工作制度,提升机关绿化水平。组织人力物力定期对机关大院树木、草坪等绿化设施及相关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修理,全面提升后勤服务工作水平。

5.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修改统计工作。组织十三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开展全县办公用房清理统计、平面图设计、资产清理汇总并率先成功导入国管局数据库,完成闲置资产排查。

6.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修缮、加固审批工作。对县公安局、县政协、县政府小礼堂修缮进行事情介入,积极按标准、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96,403.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403.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6,403.6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96,403.60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03.6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6,403.6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296,403.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403.6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39%;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03.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6,403.6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3,6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253,66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费、及临时工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0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24,169.44元;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531.8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4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11,997.94元;支付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6,042.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07.00元,不存在预算完成比率(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7.00元,不存在预算完成比率(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707.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07.00元,增长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2019年3月份才纳入部门经济预算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0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推进工作和开展全市公务用车检查工作,共计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次9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行政单位0个,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22,443.90元,其中,流动资产100,780.00元,固定资产21,663.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443.9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0,780.00元,固定资产增加21,663.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443.90

100,780.00

21,663.90




21,663.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 与上年持平。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