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1935043E/2023110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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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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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核。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承担县级领导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7.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昌宁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全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集体活动用车服务。
11.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2.负责拟订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承担县本级党政机关和各乡镇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机关事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应认清发展前景,优化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地推动机关事务全面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强化机关运行保障。坚持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方向,实现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职能的集中和制度标准的统一,围绕节俭节约,弘扬绿色机关文化;善借互联网技术、智能管理等新技术,积极打造“智慧后勤”,推进全县“互联网+机关事务”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理论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22843.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22843.0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922743.05元,同比增长87.39%,主要是昌宁县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1000000元、昌宁县县委、县政府后勤保障专项资金100000元、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改造项目经费1800000元、昌宁县委党校北楼办公楼改造项目经费2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22843.05元,其中:本年收入4122843.0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922743.05元,同比增长87.39%,主要是昌宁县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1000000元、昌宁县县委、县政府后勤保障专项资金100000元、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改造项目经费1800000元、昌宁县委党校北楼办公楼改造项目经费2000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 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50000元,同比下降100%,主要是往来工作经费减少15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22843.0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122843.05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843.05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32733元,同比增长14.91%,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1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790000元,同比增长136.64%,主要是昌宁县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1000000元、昌宁县县委、县政府后勤保障专项资金100000元、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改造项目经费1800000元、昌宁县委党校北楼办公楼改造项目经费2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022843.05元,其中:人员经费980897.49元;公用经费41945.5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4个项目,资金共计31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4个,资金共计31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308311.0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办公费、工会经费;
2.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3685801.4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办公费、工会经费、及临时工工资、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劳务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100.49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115.24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569.17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091.12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4.56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2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不超上年预算,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出(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不超上年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1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不超上年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6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为昌宁县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因根据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以及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昌办发〔2019〕89号)的通知,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改造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昌政复〔2022〕41 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提请审议县纪委县监委等 3 家常委单位办公用房调剂工作方案的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为切实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由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落实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办公用房调剂工作。2022年6月1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昌政复〔2022〕41号),方案明确将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搬迁至原税务局,并对其办公用房进行改造修缮。
(五)项目实施内容:门窗改造更换、内外基础墙体翻新、楼顶防水设施安装、办公室地板条安装、窗帘安装、消防设施安装、太阳能及水塔安装、楼层洗手台建设、会议室改造、多余墙体等拆除;新建公共卫生间;水、电及网线安装、院内地板修复、大门更换、院内绿化;会议室桌椅购置;卫生打扫及垃圾清除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于年初财政预算1800000元,工程预算总投资1800000元,分项预算投资如下:土建与装饰工程费用1500000元,占预算的83.33%;
2.安装工程300000元,占预算的16.67%。
(七)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建设地点为原昌宁县税务局(田园镇右甸西路29号)。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计划工期为90日,完成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做好县纪委县监委等单位办公用房调剂及修缮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待所有项目实施内容完成,工期结束保障办公大楼状况良好,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2396.72元,其中,流动资产11792.74元,固定资产10603.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97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600111
附件【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30222114121555.doc】
附件【附件1: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2114132054.xlsx】
附件【附件2: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