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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1935043E-/2022-021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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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600000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核。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昌宁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全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集体活动用车服务。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财务股、机关公务用车服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管理效能,着力提升保障效益,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工作为:一是持续推进机关智慧化建设;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三是落实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制度;四是持续强化楼堂馆所管理,巩固办公用房管理成果;五是持续推进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六是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努力实现机关事务工作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平衡、更可持续的发展,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迈出新的步伐、迈上新的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22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5.0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5.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4.08万元,增长 129.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09.0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中人员经费减少1.32万元,公用经费减少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6万元,其中:昌宁县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100.00万元、昌宁县县委县政府大院防恐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经费1.00万元、昌宁县县委县政府后勤保障专项资金15.00万元;其他收入中将单位往来资金纳入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单位往来资金预算收入为15.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220.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15.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4.08万元,增长 129.34%,主要原因为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1.00万元,其中:昌宁县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100.00万元、昌宁县县委县政府大院防恐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经费1.00万元、昌宁县县委县政府后勤保障专项资金15.00万元、往来工作经费15.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总支出220.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2万元,降低7.21%,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等减少。项目支出13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31.0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所以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207.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办公费、工会经费、及临时工工资、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劳务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5.93万元,项目支出131.00万元。

1.30101基本工资2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奖金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1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26劳务费3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26办公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11差旅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17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28工会经费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913公务用车购置1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

15.30201办公费2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1.00万元);

16.30213维修(护)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17.30226劳务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20万元,较上年增加99.90万元,增长333.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次,共计接待约16人次。

减少的原因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预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减少,所以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相比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33.3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要用于昌宁县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因根据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以及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昌办发〔2019〕89号)的通知,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85372.12元,其中,流动资产71081.50元,固定资产14290.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198.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86.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