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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R020787-/2021-070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地震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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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地震监测台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 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昌宁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昌宁县地震局负责 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二是与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昌宁县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参与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验收。

2.机构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等3个机构。

3.人员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事业编制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股所级领导职数3名。

现有人数7人(其中副局长两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牢固树立震情观念,强化震情跟踪和异常落实,制定并落实年度震情跟踪方案,做好重点地区震情监视跟踪和重要时段的震情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周、月、年会商制度,积极参与市地震局月会商,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县及周边区域最新震情动态。进一步落实好地震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

2.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开展不同规模、多种形式的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培训,加强地震应急装备配备,做好地震现场应急人员、学校、医院等各类地震应急培训。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实战要求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做好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行管理。加强应急战备,做好全县地震突发事件的处置。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做好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和相关培训工作。

3.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坚持工程性防御与非工程性防御并重,进一步抓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抓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示范医院等创建工作,加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法律意识和科学防震、主动减灾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素质、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对部分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进行回访和复查,确保示范作用的发挥。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云南省地方标准,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为使公共建筑物达到大震不倒塌、中震可修复、小震无损坏的要求提供设防基础依据,提高公共建筑的防震抗震能力,推进城乡建设地震安全。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良的防震减灾服务。

4.强化防震减灾工作保障

继续开展地震科技研究与成果申报工作。坚持防震减灾融合式发展,主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以防震减灾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以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注重法定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在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四大基础”和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旅游生态化建设中抓好防震减灾,围绕建设“云南省生物资源产业中心、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目标提供良好的地震安全服务,为建设活力、小康、美丽、宜业、幸福昌宁作出应有贡献。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度收入1481011.89元,比2018年度收入1054167.82元增加426844.07元。因2020年温泉观测站恢复观测工作,收入比2019年度增加(其中:20103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024483.68元比2019年度844057.12元增加180426.56元,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收入89833.16元比2019年度1218.50元增加88614.66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14336.45元比2019年95581.97元增加18754.48元,210卫生健康收入70714.36元比2019年61878.73元增加8835.63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收入136644.24元比2019年0元增加136644.24元,2240505地震事务收入20000.00元比2019年27,650.00元减少7650.00元,22499其他灾害预防及应急管理收入25,000.00元和2019年25000.00元一样)。年末结转结余10127.92元。

2020年度支出1470883.97元,比2019年度支出1009167.82元征集461716.15元。因2020年温泉观测站恢复观测工作,支出比2019年度增加,其中:2010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4483.68元比2019年度842838.62元增加181645.06元,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33.16元比2019年1218.50元增加88614.66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08.53元比2019年95581.97元增加8626.56元,210卫生健康支出70714.36元比201年61,878.73元增加8835.63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6644.24元比2019年0元增加136644.24元,22405地震事务支出20000.00元比2019年22405地震事务7,650.00元增加12350.00元,2249900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00.00元,比2019年0元增加25000.00元)。年末结转结余10127.92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初步建立以资产需求预算为核心的财务预算制度,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要点就在于财务预算,没有财务预算就谈不上财务预算管理和财务控制。

2.建立各项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各项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和财务分析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财政部门以及单位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为加强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20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昌宁县地震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0;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50%。

(二)过程情况分析

昌宁县地震局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100%;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100%;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100%;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100%;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100%;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100%;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府采购预算的比率=100%;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基础信息完善;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单位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昌宁县地震局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100%;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昌宁县地震局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评价为好;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评价为好;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评价为好;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评价为好。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19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规定及时分配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力专项预算,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扎实有效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工作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地震监测与应急基础得到夯实、震情跟踪监测科学严密、震害防御能力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准备充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深入持久、地震科技支撑与创新取得突破,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战略实施提供了地震安全保障,2019年防震减灾资金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我县是云南省内地震活动频繁、灾害严重的地区之一,地震灾害已经成为影响 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的自然灾害。我县是贫困县,经济欠发达,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薄弱,社会震灾防御能力不强,地震应急处置水平有待提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地震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