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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R020787-/2022-102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地震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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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201000

昌宁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宁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地震监测台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昌宁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昌宁县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二是与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昌宁县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参与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验收。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4月19日,召开2021年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保山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和2020年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新的震情形势,安排部署“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和2021年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着力构建上下联通、左右联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

2.加强震情跟踪,抓实地震监测。一是开展宏微观前兆观测。按要求开展宏微观前兆观测工作,确保观测数据连续、准确、可靠,报表、数据及时传输报送。累计分析处理、传输上报模拟观测前兆数据783组,收取并分析处理数字化微观前兆数据1608984组,收取宏观观测数据4176组。二是开展震情跟踪分析。制定并组织实施《昌宁县2021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昌宁县2021年度震情跟踪技术方案》《昌宁县高考期间震情跟踪及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编制《云南地区2022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加强震情会商,研判地震趋势,切实做好年度特别是高考、中考期间的震情跟踪监视和短临预测预报工作。参与市地震局开展月会商6次,2021年年中地震趋势跟踪会商1次,加强震情分析,编写震情分析专报9期;做好“1.17”更戛4.1级地震、“5.13”施甸4.7级地震、“5.21”漾濞县6.4级地震跟踪分析工作,累计上报震情报告7期。三是开展观测台站巡查。定期开展观测台站月度巡察和强震台、测震台的季度巡查工作,对湾甸观测站气象三要素、气氡、水温、水位相关仪器进行检修;对温泉观测站、湾甸观测站观测数据传输系统进行调试检测;完成观测设备标定工作。四是建成AETA多分量地震监测平台。6月份,配合北京大学专家开展了AETA多分量地震监测平台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后投入使用。

3.坚持审批带动,加强震害防御。一是依法推进抗震设防审批。坚持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严格执行不同区域的Ⅶ度或Ⅷ度设防要求,按程序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审批17项,其中标准设防类10项,重点设防类6项,适度设防类1项。涉及建筑面积428419.98㎡,金额179391.71万元。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审批项目推进情况跟踪,抽查了5个启动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二是开展地震灾情核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1.17”更戛4.1级地震、“5.13”施甸4.7级地震、“5.21”漾濞县6.4级地震灾情核查,按要求做好震后分析研判和灾情收集上报。三是完成乡镇房屋基础数据统计上报。按照省市地震局关于协助做好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云南省房屋抗震设防能力初判工作的有关要求,收集汇总各乡镇房屋基础数据上报市地震局。四是开展高考地震应急保障工作。制定《昌宁县高考期间震情跟踪及应急准备工作方案》,指导考点制定地震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并派员到考点驻点保障。五是稳步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按要求参加省市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所需经费的初步测算、政府灾害管理能力调查表、部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摸底表等有关材料上报,并按要求开展钻孔数据收集录入工作。六是协调推进永昌高速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针对专家审查意见提出的需要对乒乓寨特大桥进行专项评审,积极主动对接昆明南方地球物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开展乒乓寨特大桥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相关工作。七是开展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在省市地震局帮助指导下,于9月15—17日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昌宁县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政府、社会和公众三位一体的综合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4.强化科普宣传,增强民众意识。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1·6”全省防震减灾日期间,采取专题讲座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到昌宁一中、昌宁二中、县人社局、鸡飞镇二母龙村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在城南农贸市场进行防震减灾知识集中宣传;依托已认定的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开展宣传,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开展好“全省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大赛”“全省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小小讲解员比赛”,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活动,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民众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活动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

5.健全群测体系,巩固群防队伍。一是抓“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按要求完成了2017年下半年以来涉及公职人员领取地震群测群防人员补助资金清退工作,共清退资金234360.00元。二是健全工作体系。坚持把群测群防作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环节之一,建成覆盖13乡镇的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络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工作体系。现有群测群防人员397人,根据震情形势变化,将适时增加重点区域临时宏观观测人员,形成稳定的宏观异常测报网络。三是加强线上管理。严格执行《昌宁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制度》,通过防震减灾助理员微信工作群,强化管理引导,积极支持和督促观测员、助理员、联络员开展日常宏观观测、科普知识宣传、灾情收集上报等工作,确保群测群防人员“联络员”作用充分发挥。

6.落实工作责任,巩固脱贫成效。紧盯稳定脱贫奔小康总目标,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按要求抽调1名干部职工到珠街乡谷满村驻村开展脱贫攻坚有关工作,按要求及时拨付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5000元。二是利用“三深入”参与二母龙村做好脱贫攻坚成效巩固质量大排查,对有条件的农户进行“ 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安装。三是在“三深入”期间,配合抓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将家居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与新冠肺炎防疫防控宣传有机结合,持续提升挂钩村环境卫生,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四是组织人员参与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找准、补齐问题短板,提升脱贫成效。

7.立足部门职能,抓实民族团结工作。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立足部门职能,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创建工作格局。一是积极动员。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机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创建工作方案,动员干部职工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机关”为契机,努力把防震减灾工作融入到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促进发展、创造和谐的大局上来。二是统筹推进。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机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统筹开展创建工作,做到工作有人抓、责任有落实。三是强化工作措施。采取开展经常性教育、强化宣传引导、丰富学习内容方式、开展志愿服务和知识测试等措施,提高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机关”工作。同时,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由震害防御股牵头,把中央、省、市、县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相结合,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8.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理。第一时间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开展有关工作;完善党组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2052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0529.3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15482.56元,下降28.93%,主要原因是防震减灾项目减少及人员经费减少。(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44804.31元,比2020年1114316.84元减少969512.53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49509.91元,比2020年114336.45元减少64826.54元;210卫生健康收入28481.64元,比2020年70714.36元减少42232.72元;212城乡社区收入减少136644.24元;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增加797733.4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2529.33元。其中:基本支出835715.27元,占总支出的81.73%;项目支出186814.06元,占总支出的18.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48354.64元,下降30.48%,主要原因是防震减灾项目减少及人员经费减少。(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804.31元,比2020年1114316.84元减少969512.53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09.91元,比2020年104208.53元减少52698.62元;210卫生健康支出28481.64元,比2020年70714.36元减少42232.72元;212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36644.24元;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97733.47元,比2020年45000元增加752733.4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5715.27元。与上年1056792.44元对比减少221077.17元,下降20.9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6001.36元,占基本支出的76.1%,人均90857.3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713.91元,占基本支出的23.9%,人均28530.5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814.06元。与上年414091.53元对比减少227277.47元,下降54.89%,主要原因是防震减灾项目减少及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益岗位补助22009.75元,占项目支出的11.78%;2021年防震减灾专项资金2000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71%;2021年防震减灾工作经费144804.3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7.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2529.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334239.73元对比减少311710.4元,下降23.36%,主要原因是防震减灾项目减少及人员经费减少,致使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804.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6%。主要用于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费用64640.00元,档案扫描费用10214.80元,网络服务费16800.00元,驻村工作队员经费5000.00元,昌宁县地震志撰写费用5000.00元,购买地震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电脑10360.00元,其他电费、水费、维修费用、宣传材料复印费用、征订费用、办公耗材费用32789.51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50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29500.16元,公益岗人员补助支出22009.7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48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17804.84元,公务人员医疗补助支出10676.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9773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71549.56元,体检费用、差旅费用、征订费等支出12469.86元,地震群策群防人员补助146240.00元,工会经费11004.05元,公务用车费用30000.00元,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7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44775.40元减少14775.40元,下降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4元,下降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62.00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实行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及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震应急、地震科普宣传、台站维护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2019年机构改革,昌宁县地震局划为事业单位,因此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523687.56元,其中,流动资产58593.58元,固定资产1465092.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626.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23687.56

58593.58

1465092.98

797367.98

150000.00

0

517725.00

0

0

1.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60元,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1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2-1至GK12-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