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R020787-/2021-113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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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341901000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二是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地震监测台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四是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五是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六是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 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七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部门协同,提升防震减灾综合管理水平。一是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4月17日,召开全县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保山市防震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昌宁震情形势,总结2019年防震减灾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与13个乡镇和县应急管理局、教育体育局等10个重点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部门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建立防震减灾工作联络员制度。各乡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个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乡镇、本单位防震减灾联络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四是制定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根据保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保山市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抗防办〔2020〕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昌宁县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昌抗防办〔2020〕2号)并下发至各乡(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明确职责任务,加强通力协作。
2.强化震情跟踪,夯实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认真落实各级防震减灾会议精神,按要求开展震情跟踪和微观前兆观测工作,确保观测数据连续、准确、可靠,报表、数据及时传输报送,震情跟踪监视到位。一是加强数据收集上报。累计分析处理、传输上报模拟观测前兆数据915组,收取并分析处理数字化微观前兆数据88572组,收取宏观观测数据4880组。二是强化震情跟踪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昌宁县2020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昌宁县2020年高考期间震情跟踪及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加强震情会商、震情值班、仪器管护、异常核实、配合保障等应急服务,切实做好年度特别是高考、中考期间的震情跟踪监视和短临预测预报工作。三是开展宏观异常调查。及时对辖区内发现宏观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完成宏观异常调查报告1个。四是加强震情分析。参加市地震局震情月会商会议10次,参加全市地震局系统视频会商3次;根据月会商分析预测,编制震情分析专报12期。五是开展站(台)巡检。按季度对全县5个宏观观测站点、3个地震前兆观测站、石老虎测震台、昌宁三中强震台仪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确保台网高质量运行。六是加强地震微观前兆观测。完成了昌宁1号泉观测站水氡仪器年度标定工作,持续开展水氡观测,每天按要求收集上报观测数据。2020年12月,投入2.8万元,重建“昌宁1号泉”取水池和观测用房。七是加强地震台站建设。配合省局开展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工程子项目更戛基本站、鸡飞基准站、大田坝基准站建设和紧急地震信息发布终端安装工作。完成昌宁一中、昌宁二中、昌宁职校、湾甸中学、翁堵中心完小5所学校第一批安装,第二批大田坝中学和珠街中心完小2所学校安装正在协调推进。八是完成温泉观测站恢复观测。按照5月16日省地震局专家组到温泉观测站实地检查时提出的整改要求,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从6月1日起,请市地震局相关技术人员对温泉观测站水温、静水位观测进行背景值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上报市地震局。经市地震局请示省地震局监测预报处,并咨询省、市相关技术人员,测试数据达到观测规范要求,同意恢复温泉观测站观测工作,并将原来的动水位观测变更为静水位监测,并于7月7日完成了水温、水位观测仪器安装调试观测工作。
3.强化震害预防,提高地震综合防御能力。一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审批。坚持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严格执行不同区域的Ⅶ度或Ⅷ度设防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做到新开工项目抗震设防零遗漏。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审批工作共完成24项,其中适度设防类1项、标准设防类12项、重点设防类11项,共涉及建筑面积113732.53㎡,投资金额约53486.82万元。二是开展应急避难场所情况梳理。根据市地震局要求,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县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全面梳理统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经统计,全县共有大小应急避难场所492个(县城18个、乡镇474个),面积1176860平方米,可容纳784573人。其中1000平方米以上的有214个,面积780284平方米,可容纳246019人;二类避难场所2个,三级避难场所18个。三是配合抓好昌宁高速公路(耈街至昌宁段)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协助昆明南方地球物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开展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耈街至昌宁段45KM)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关工作。四是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采取行业部门自查和相关部门联合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省、市要求对2016年以来新建、扩建、改建的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重大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以及2009年5月以来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和医院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在自查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摸清了重大建设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和学校、医院、一般建设工程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并形成自查工作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4.强化科普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充分利用“5·12”“安全生产月”“11·6”等重要时段,多举措开展防灾减灾日及宣传周期间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校园宣传。在思源实验学校四、五、七、八四个年级中举办手抄报比赛、防震减灾知识抢答和征文比赛;同时以城区学校为重点,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防震减灾书本上书架”活动。二是开展联合集中宣传。组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利用集市街天在城南农贸市场以及鸡飞、湾甸等乡镇分别开展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提升基层能力、减轻地震风险”为主题防灾减灾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防灾避险等问题。活动期间,累计印制发放《地震知识100问》《防震减灾知识》折页、《防灾减灾常识》折页和环保手提袋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500余人。三是开展专题讲座。在思源实验学校开展了13个乡镇分管领导、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城区中小学分管领导和思源实验学校部分师生参加的地震知识讲座,并进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同时,派人深入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搬迁安置办等部门,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并指导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有效推动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活动。四是强化媒体宣传。采取在昌宁电视台播放防震减灾公益广告、播出以“回顾历史 展望未来—讲好昌宁防震减灾故事”宣传片、利用昌宁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地震科普小知识等形式加强媒体宣传,提升宣传效果。五是加强信息宣传。分解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及时宣传报道防震减灾工作动态,所有宣传稿件均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年内累计上报各类信息、简报20余条,其中昌宁信息采用9条,保山日报采用2条,省防震减灾网采用1条。
5.强化应急准备,完善地震应急管理机制。一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市级预案,修订完善了《昌宁县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政府审定后下发至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二是制定地震应急防范工作方案。根据保山市2020年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防范工作要求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昌宁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59号)的职责分工,制定《昌宁县2020年地震应急防范工作方案》(昌抗指发〔2020〕1号)并下发至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明确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总体要求和责任分工,突出“防”的作用,合力抓好地震应急防范工作。三是加强乡镇基层防震减灾工作。按要求将《保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保抗防办〔2020〕2号)转发至各乡(镇)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对乡(镇)地震应急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乡镇、村委会,工作责任细化到人。
6.强化群防群策,推进“三网一员”建设。2020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地震群测群防人员395人,其中重点地震宏观点观测员5人、防震减灾助理员13人、防震减灾联络员377人(村和社区124人、学校168人、医院17人、水库68人)。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昌宁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制度》(昌震发〔2014〕10号),建立防震减灾助理员微信工作群,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积极支持和督促观测员、助理员、联络员开展日常宏观观测、科普知识宣传、灾情收集上报等工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人员“联络员”作用,不断推进宏观观测网、科普宣传网、灾情速报网和防震减灾联络员“三网一员”建设,巩固和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
7.强化工作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抽调一名干部职工派驻漭水镇沿江村,配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要求及时拨付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5000元。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三深入”工作;按要求适时抽调单位三分之一工作人员,全力配合二母龙村开展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核查更新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找准、补齐问题短板,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8.强化问题意识,深化“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认真对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昌宁工作要求,立足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把推动“最不满意三项工作”的整改落实融入全县中心工作,抓实抓细。领导班子成员共查找出“最不满意三项工作”的6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16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提前完成整改1项:昌宁1号泉提升改造完成时限为2021年,但通过积极协调,努力争取资金,现已提前完成整改。
9.强化政治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县工作“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自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借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平台,强化党员政治思想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在打造廉洁高效防震减灾队伍的同时,立足职能,抓实党建促业务、纪律作风促落实工作,主动将防震减灾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436011.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6011.8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89494.07元,增长37.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防灾减灾工作经费、温泉观测站恢复观测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114316.84元比2019年度844057.12元增加270259.72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14336.45元比2019年95581.97元增加18754.48元;210卫生健康收入70714.36元比2019年61878.73元增加8835.63元;212城乡社区收入增加136644.24元;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减少4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2020年度支出合计1470883.97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792.44元,占总支出的71.8%;项目支出414091.53元,占总支出的2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61716.15元,增长45.7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防灾减灾工作经费、温泉观测站恢复观测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316.84元比2019年度844057.12元增加270259.72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08.53元比2019年95581.97元增加8626.56元;210卫生健康支出70714.36元比2019年61878.73元增加8835.63元;212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36644.24元,;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000.00元比2019年7650.00元增加373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6792.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321.17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防灾减灾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的增加,致使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7692.44元,占基本支出的67.9%,人均102527.4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91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32.1%,人均48442.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4091.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7394.98元,增长52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防灾减灾工作经费、温泉观测站恢复观测工作经费,致使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47394.9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239.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与上年对比增加325071.91元,增长32.2%,主要原因2020年度增加防灾减灾工作经费、温泉观测站恢复观测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的增加,致使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431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2%。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20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71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8874.36元,占69.12%;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840.00元,占30.8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775.4元,支出决算为44775.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13.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62.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71.00元,增长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09.00元,增长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38.00元,下降8.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老旧,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13.4元,占67.0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62.00元,占32.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1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13.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震应急、站台维护、科普宣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6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温泉观测站、湾甸观测站仪器维修标定工作中公务接待,接待市局到县局调研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昌宁县地震局划为纯事业单位,因此2020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485059.87元,其中,流动资产30325.89元,固定资产1454732.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673.0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636.94元,固定资产增加993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85059.87 | 30325.89 | 1454732.98 | 797367.98 | 150000.00 | 0 | 507365.00 | 0 | 0 | 1.0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1附表12-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