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R020787-/2020-122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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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341901000
昌宁县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地震监测台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 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昌宁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昌宁县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二是与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昌宁县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参与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验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有关改革和工作推进情况,并于6月21日召开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防震减灾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与13个乡镇和10个重点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防震减灾综合管理职责,增强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2.抓实监测预报。一是加强微观前兆观测。始终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认真落实各级防震减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地震前兆监测技术规程规范和《保山市地震监测工作内容和要求》开展微观前兆观测工作,观测数据连续、准确、可靠,报表、数据传输报送及时。累计分析处理、传输上报模拟观测前兆数据2338组,收取并分析处理数字化微观前兆数据48096组,收取宏观观测数据5120组。二是加强震情跟踪监视。制定并组织实施《昌宁县2019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昌宁县2019年高考期间震情跟踪及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完成《云南省2020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1个,完成宏观异常调查报告2个,上报震情报告2期,上报震情分析专报13期;开展震情月会商11次,并向市地震局上报会商结果11期。三是加强台站巡检。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对全县5个宏观观测站点、水温台阵、3个地震前兆观测站、石老虎测震台、昌宁三中强震台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确保台网高质量运行。四是开展地震微观前兆模拟观测。每天及时收集上报湾甸观测站有关数据,对“昌宁1号泉”观测站进行水氡观测,及时掌握,规避可能到来的风险。通过向市地震局汇报和多方协调,市地震局投入资金68,000.00元,实施了昌宁1号泉取水道路建设工程,于10月30日竣工,彻底结束了昌宁1号泉几十年来泥泞路道取水的局面。同时,对湾甸观测站仪器进行安装改造。
3.加强震害防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立足实际推进震害防御管理。一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通知》(昌政发〔2014〕66号)要求,坚持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严格执行不同区域的Ⅶ度或Ⅷ度设防要求。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工程,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按重点设防类进行监管,以基本设防烈度为基础,提高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取值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增强防震抗震能力。年内共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手续34项,其中重点设防类16项、标准设防类18项,涉及建筑面积约10815.6m2、投资金额约410,331,800,00元。加强应急疏散通道和明确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对县乡214个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规范管理。二是配合做好“体育场”应急避难场所改造提升。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制定《昌宁县县城“体育场”应急避难场所改造提升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提升改造县城体育场Ⅲ类应急避难场所为Ⅰ类工作。三是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11.6”全省防震减灾日期间,在县城达丙农贸市场、富德广场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200余份,展出宣传展板10块,接受现场咨询30余人。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得到增强。四是加强防震应急演练。5月10日,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在昌宁三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专题培训和地震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推进综合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师生地震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不断增强。五是加强震情会商。一方面,加强应急无线电台和自备电源管理、维护、调试,对系统陈旧设备进行更换,确保在紧急状态下无线电台和自备电源能正常运行,能与国家、省、市应急响应技术系统互联互通;另一方面,坚持震情会商制度,强化震情趋势分析预测,加强高考期间的应急指导、震情会商、震情值班、仪器管护和异常核实工作,派员到考点蹲守,协助考点做好地震应急相关工作。年内,向上级地震部门报月分析会商意见13期、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1个,向县委、县政府报震情分析专报13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人员编制。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2.车辆编制。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6,517.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517.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44,322.81元,下降34.2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昌宁县地震局在职人员减少使收入比2018年度减少(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收入844,057.12元比2018年度1,432,519.83元减少588,462.71元,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218.50元比2018年度0元增加1,218.50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95,581.97元比2018年143,320.80元减少47,738.83元,210卫生健康收入61,878.73元比2018年0元增加61,878.73元,22405地震事务收入27,650.00元比2018年220405地震事务15,000.00元增加12,650.00元,22499其他灾害预防及应急管理收入25,000.00元比2018年0元增加25,000.00元)。年末结转结余4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09,167.82元。其中:基本支出942,471.27元,占总支出的93.39%;项目支出66,696.55元,占总支出的6.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581,240.63元对比减少572,072.81元,下降36.1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昌宁县地震局在职人员减少使支出比2018年度减少572,072.81元(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4,057.12元比2018年度1,432,519.83元减少588,462.71元,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8.50元比2018年度0元增加1,218.50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81.97元比2018年143,320.80元减少47,738.83元,210卫生健康支出61,878.73元比2018年0元增加61,878.73元,22405地震事务支出7,650.00元比2018年220405地震事务5,400.00元增加2,250.00元)。年末结转结余45,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2,471.27元。与上年1,534,126.80元对比减少591,655.53元,下降38.5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昌宁县地震局在职人员减少致使基本支出减少591,655.5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0,005.88元占基本支出的83.14%,人均111,429.3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8,923.09元占基本支出的16.86%,人均22703.3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696.55元。与上年47,113.83元对比增加19,582.72元,增长41.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加强全县地震监测台站的运维工作及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致使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9,582.72元。具体项目开支,其中办公费13,190.00元、印刷费3,127.00元、水费178.00元、差旅费17,405.00元、维修(护)费2,400.00元、租赁费16,086.00元、公务接待费700.00元、劳务费8,818.50元。主要对昌宁1号泉取水道路进行改造,湾甸观测站改造,预警台站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167.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581,240.63元对比减少572,072.81元,下降36.1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昌宁县地震局在职人员减少使支出比2018年度减少(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4,057.12元比2018年度1,432,519.83元减少588,462.71元,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8.50元比2018年度0元增加1,218.50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81.97元比2018年143,320.80元减少47,738.83元,210卫生健康支出61,878.73元比2018年0元增加61,878.73元,22405地震事务支出7,650.00元比2018年220405地震事务5,400.00元增加2,250.00元)。年末结转结余4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4,05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80,005.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051.2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58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87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6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100.00元,支出决算为44,304.40元,完成预算的9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204.40元,完成预算的9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实行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76.02元,下降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6.02元,下降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元,下降0.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实行厉行节约,规范规范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04.40元,占63.66%;公务接待费支出16,100.00元,占36.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04.4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204.4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6,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温泉观测站、湾甸观测站仪器维修标定工作中公务接待7批次130人;单位观测仪器标定3批次10人;新城石老虎观测站仪器安装等工作2批次10人;接待市局到县局调研等相关工作3批次20人;接待省局到县局调研等相关工作2批次20人;接待其他外县市地震局考察调研等相关工作1批次1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316,500.00元对比减少316,5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昌宁县地震局划为纯事业单位,因此2019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6,5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昌宁县地震局划为纯事业单位,因此2019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865,629.30元,其中,流动资产57,962.83元,固定资产807,665.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386,731.8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1,102.5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654.00元,固定资产减少547,757.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65629.30 | 57962.83 | 807665.47 | 652464.02 | 0 | 0 | 155201.45 | 0 | 0 | 1.0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