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R020787/20240309-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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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500000
昌宁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地震监测台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 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昌办发〔2019〕87号)文件规定,昌宁县地震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等3个机构。昌宁县地震局核定事业编制8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股所级领导职数3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思想建设。
2.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党建品牌。2024年,县地震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创建“震哨先锋”党建品牌,将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防灾减灾事业发展全过程。
3.加强分析研判,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推动部门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分析研判。
4.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监测数据高效精准。全面加强辖区内监测台(网)站的巡检管护,精准把控观测环境保护、仪器检查标定和校对,规范实施监测及入库上报等工作。三是前兆观测规范有力。四是震害防御实现新突破。五是高效处置突发震情。
5.落实工作责任,巩固脱贫成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9,073.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9,073.1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1,507,220.00增加211,853.15元,同比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两个在职人员工资及两个临时人员工资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1,853.15元,增加13.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两个在职人员工资及两个临时人员工资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县地震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县地震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县地震局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县地震局无事业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县地震局无事业单位经营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县地震局无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县地震局无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其他收入50,000.0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算其他收入与上年度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69,073.15元,其中:本年收入1,659,073.15元,上年结转收入1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9,073.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457,220.00元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211,853.15元,同比增长14.54%,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两个在职人员工资及两个临时人员工资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9,073.1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69,073.15元,其中:基本支出1,303,073.15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1,197,220.00增加105,853.15元,同比增长8.84%,主要是2024年增加两个在职人员工资及两个临时人员工资预算;项目支出416,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260,000.00元增加156,000.00元,同比增长6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运维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303,073.15元,其中:人员经费1,238,282.00元;公用经费64,791.1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4个项目,资金共计366,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4个,资金共计366,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行政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289.1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8,040.00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2.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5,433.9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073.5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9.11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8)22405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预测预报106,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运维经费。
(9)22405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灾害预防140,4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地震群测群防助理员和联络员的生活补助。
(10)22405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事业机构1,195,245.3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工会经费、临时工、办公费、水、电、邮电、公务接待、差旅费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5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5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71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71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278.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批次、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62.00元,与上年度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地震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716.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16.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昌宁县地震局共申报项目5个,2024年本单位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项目5个,预算资金416,000.00元,其中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补助经费,预算金额80,000.00元;市局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预算资金10,000.00元;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运维经费,预算资金96,000.00元;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预算资金50,000.00元;防灾减灾工作补助专项资金,预算资金180,000.00元,重点项目1个,为防灾减灾工作补助专项资金,预算资金18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防灾减灾工作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发〔2013〕73号)的通知,为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全县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县财政要坚持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每年根据全县总人口数按人均不低于0.50元的标准安排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地震局
(四)项目概况
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地震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和建筑物防震抗震能力,强化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地震安全意识和技能,尽最大努力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项目实施内容
确保地震专业软件及地震前兆观测数据网络正常运行。协助省局做好台站的运行管理,搞好各站点仪器安全巡查,环境治理,供电和通讯故障协调处理,加强地震前兆微观观测和宏观观测,强化地震短临跟踪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加强震情跟踪分析,做好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提高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增强全民防震减灾综合素质,提升政府、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资金安排
预算资金180,000.00元,其中办公费91,600.00元,印刷费10,000.00元,电费2,000.00元,维修(护)费50,000.00元,租赁费26,4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预测预报指标、震后趋势判定及强余震预测、地震前兆与地震关系、数字地震波分析与处理等地震基础研究;根据上级统一规划,建立县域(区域)数字测震台网;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建立健全地震速报分析系统;配合上级提升改造湾甸地下流体观测站;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七进”活动;积极开展“11·6”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等特殊时段的重点宣传活动,不断扩大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积极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1,425,204.34元,其中,流动资产41,521.36元,固定资产1,383,682.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647.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件,账面原值81,4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