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R020787-/2020-12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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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地震监测台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 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 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昌宁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昌宁县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分析、跟踪研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二是与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昌宁县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参与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验收。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后,昌宁县地震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等3个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综合协调。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有关改革和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召开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防震减灾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与13个乡镇和10个重点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防震减灾综合管理职责,增强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2.抓实监测预报。面对严峻和复杂的震情形势,始终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认真落实各级防震减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地震前兆监测技术规程规范和《保山市地震监测工作内容和要求》开展微观前兆观测工作,观测数据连续、准确、可靠,报表、数据及时传输报送。认真科学分析处理、传输上报模拟观测前兆数据;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震情跟踪监视,制定并组织实施《昌宁县2020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昌宁县2020年高考期间震情跟踪及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完成《云南省2020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完成宏观异常调查,上报震情分析专报;开展震情月会商,并向市地震局上报会商结果;坚持巡检制度,对全县5个宏观观测站点、水温台阵、3个地震前兆观测站、石老虎测震台、昌宁三中强震台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确保台网高质量运行。持续开展地震微观前兆模拟观测,每天及时收集上报湾甸观测站有关数据,对“昌宁1号泉”观测井的水氡、水温、流量进行观测,及时掌握,规避可能到来的风险。
3.加强震害防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立足实际推进震害防御管理。一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通知》(昌政发〔2014〕66号)要求,坚持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严格执行不同区域的Ⅶ度或Ⅷ度设防要求。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工程,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按重点设防类进行监管,以基本设防烈度为基础,提高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取值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增强防震抗震能力。加强应急疏散通道和明确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对县乡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规范管理。二是配合做好“体育场”应急避难场所改造提升。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制定《昌宁县县城“体育场”应急避难场所改造提升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提升改造县城体育场Ⅲ类应急避难场所为Ⅰ类工作。三是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11.6”全省防震减灾日期间,在县城达丙农贸市场、富德广场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加强防震应急演练。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专题培训和地震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推进综合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师生地震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不断增强。五是加强震情会商。一方面,加强应急无线电台和自备电源管理、维护、调试,对系统陈旧设备进行更换,确保在紧急状态下无线电台和自备电源能正常运行,能与国家、省、市应急响应技术系统互联互通;另一方面,坚持震情会商制度,强化震情趋势分析预测,加强高考期间的应急指导、震情会商、震情值班、仪器管护和异常核实工作,派员到考点蹲守,协助考点做好地震应急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7.43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43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7.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99万元(本级财力97.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3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在职人员预算工资减少。其中本年收入减少7.43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上年结转减少0.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今年没有结转;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43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7.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少7.43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82.2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9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8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301办公费1.75万元、2010301车辆费3万元、2010301定补人员14.04万元、2010301临时工8.1万元、2010301遗属补助0.59万元、2010301工伤保险0.05万元、2010301失业保险0.3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7万元、2010301基本工资25.42万元、2101101基本医疗保险4.73万元、2010301绩效工资14.01万元、2010301津贴补贴12.80万元、2010301年终一次性奖金2.12万元、2080505养老保险(单位部分)8.69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地震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0年部门预算表
2.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41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