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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T65759N/20230720-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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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4次集中学习

近日,县供销社举行第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明电〔2020〕44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保办发〔2022〕2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保办字〔2022〕6号)、《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耕地保护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昌办发〔2022〕121号)等相关文件。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深化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

会议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档案法律法规,深化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结合供销社实际,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供销改革改革发展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