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T65759N-/2022-050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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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县供销系统以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入手,深入开展供销安全生产大整治,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一是精心部署,明确分工。结合单位班子分工及各科室部门职能职责,专门成立安全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单式列出排查整治项目、整治范围以及整治标准,各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部门分类分块、各司其职、多管齐下、齐头并进开展整顿。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突出抓好老旧房屋、在建房和火灾隐患房以及供销全部实施工程项目,锁定关键领域,扎实开展新一轮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做到“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将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3层及以上的房屋作为排查整治重点,防止出现盲区。各乡镇供销社、社属各公司企业以及各工程施工队伍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本单位、本企业的自检自查。对具有生产、经营、存储、租住等使用功能的房屋,逐栋房屋、逐个部位、逐个环节,全面排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问题,全面排查“四无建设”问题,各在建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逐一列项排查,不漏每一个细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切实做到风险心中有数。
三是明确标准,立行立改。将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房屋,深入查改火灾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要彻底整治,对能立行立改的隐患问题要马上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的要区分情况,分类推进整治。要严格督办,针对排查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