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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T65759N-/2022-032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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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严格贯彻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践行“供”和“销”

昌宁县供销社机关党支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积极践行一号文件要求,做好“供”和“销”两件事。

一是为“供给”把好“品质关”。一方面结合粮食安全的各项措施要求,抓农资的高质量供应。积极发挥供销社农资主渠道作用,指导县农资公司从正规或知名厂家采购农资商品,采取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在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坚持不定期开展农技知识培训活动,送农资和科技下乡,帮助农民做好田间管理,提高施肥用药水平。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好淡季农资商品储备,切实保障全县生产资料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积极探索基层社恢复日用消费品供给服务,并不断完善配套的物流配送中心,为农村大市场提供供给服务。另一方面,“云上昌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营模式,是中央一号文件所鼓励的,要在去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上台阶,在上线产品的选择上还要再甄选,以品质取胜,以性价比取胜,找到产品的竞争力。二是为“销售”打通“服务关”。更戛供销社与苗家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两社融合发展,在服务农产品销售上创新了一种发展模式。从长远发展上要加强系统内外联合合作,整合供销社的流通优势、农民合作社的生产优势,为成员社及农民社员提供综合服务;要把“云上昌宁”一步一步做起来: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用三年的时间,在县域内,新建县级综合集配中心1处,升级改造县级综合集配中心1处,新建乡镇级综合服务站12处,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24家,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