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T65759N/20231103-0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附件4: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九久种植专业合作社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县供销社对昌宁县九久种植专业合作社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绩效自评得分84分,自评等级为良。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财政下达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已拨付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0%,绩效自评得分4分。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各项指标全面完成,绩效自评得分40分。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各项指标全面完成,绩效自评得分30分。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综合测评达96%,绩效自评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项目点多面广,单位办公经费短缺,开展现场督促检查工作难度大。同时财政涉农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用好单位办公经费,多到项目点开展督查检查;积极向上反映,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力度,促进项目建设进度和作用发挥。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宁县九久种植专业合作社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属性:新建。
3.项目承建单位:昌宁县九久种植专业合作社。
4.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九甲社区稻场村民小组。
5.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用仓库720.00m2,室外场地平整1800.00m2,室外排水管66m,沉淀池18.5m3(有效容积6m3)。项目建成后,合作社年出租农用仓库720.00m2。
6.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1)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65.8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4.41万元,占总投资的97.87%;工程建设其他费1.40万元,占总投资的2.13%。(2)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65.81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0.00万元,占筹资总额的75.98%,合作社自筹15.81万元,占筹资总额的24.02%。
7.建设期限:2022年7月至11月。
8.效益分析:(1)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年出租农用仓库720.00m2,平均出租单价按90.00元/m2/年计,预计年实现租赁收入6.50万元,扣除成本1.40万元(含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等),实现盈余5.10万元,提取公积金(30%)、公益金(5%)后,实现可分配盈余3.30万元,户均返利、分红实现647.00元以上,。同时,带动脱贫户人口就业人数1人,务工实现收入8000.00元以上。经济效益可观。(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能有效弥补项目区农资仓储设施空白,保障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充足,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化肥”“放心农药”“放心农资”,让农户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和农业发展增收致富中巩固脱贫防止返贫,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基础。同时,项目实施,采取“村集体+合作社+社员+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实施的领导和管理,合作社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任组长,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设计、编报、实施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成立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合作社项目申报资料认真把关,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组织相关部门对审核,最后报县级审批。项目启动后,县供销社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每周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度。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后,合作社先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报请县供销社验收,县供销社再根据情况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并作出真实的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昌宁县昌龙鸿运牧业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委托第三方公开招投标,最终云南晨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项目建设于2022年7月9日开工,2022年12月27日完工,因县财政困难,目前50万元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只拨付到位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0%。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已在政府网站、项目所在乡(镇)、村(社区)和项目点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建设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设置合理。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拟在政府网站、项目所在乡(镇)、村(社区)和项目点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是对项目、资金、管理、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议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拨付剩余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