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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T65759N/20231103-0002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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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文件要求,昌宁县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牵头,安排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具体完成绩效评价及公开,对2022年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现将绩效自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供销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推动全县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指导和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4)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县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县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5)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组织、 规划、协调、建设和服务,推动发展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 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7)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8)组织开展对供销社社员和职工教育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负责社有资产运营,保持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2022年机构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参公管理7人,工勤编制0名。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按照县社2022年工作意见安排设立部门绩效目标,一是抓党建工作;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五是圆满完成上级供销社安排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六是供销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落实;七是稳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八是助力乡村振兴;九是保障化肥等农用物资供应;十是其它工作统筹推进。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442.28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1317.56万元,减少875.28万元,减合66.43%,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了520.00万元沪滇合作项目资金和450万元的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支出预算为442.28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1317.56万元,减少875.28万元,减合66.43%。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了520.00万元沪滇合作项目资金和450万元的财政整合涉农资金。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供销社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升项目和资金的整体效益,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

(二)自评指标体系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文件要求,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分管财务副主任任组长,财务会计股股长任副组长,会计、出纳为成员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通过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等方式,认真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对本单位2022年各项经费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县供销社2022年认真履职,按年初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立

绩效目标已设立,按照县社2022年工作意见安排设立部门绩效目标,主要抓好十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党建工作;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五是圆满完成上级供销社安排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六是供销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落实;七是稳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八是助力乡村振兴;九是保障化肥等农用物资供应;十是其它工作统筹推进。

2、预算配置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昌宁县供销社核定编制7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档案局归并3人不占编制数),超编2人。

(2)“三公经费”变动率

项目

年初预算数

本年决算数

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差异率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0

公务用车运行费

0.00

0.00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0.5

0.05

0.05

90

合计

0.5

0.05

0.05

90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05万元,比年初预算0.5万元减少0.45万元,减合90%。比年上年0.22万元,减少0.17万元,减合77.27%。“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运行购置费0,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国内接待公务接待1批次,4人次)。

(3)重点支出安排率

供销社2022年安排重点支出442.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4)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1)预算调整率

昌宁县供销社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数为648.67万元,决算数为442.28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06.39万元(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减少206.3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供销社往来资金支出减少253万元)差异率31.81%。

(2)支出进度

县供销社所发生的每一笔支出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

(3)资金结余

资金上年结余为0万元,2022年结余为0万元,差异率为0%。

(4)“三公经费”控制率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项目

年初预算数

上年决算数

本年决算数

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与上年决算数对比

减少

差异率

减少

差异率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0

0

0

0

0

公务接待费

0.5

0.22

0.05

0.45

90

0.17

77.27

合计

0.5

0.22

0.05

0.45

90

0.17

77.27

县供销社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05万元,2021年决算数为0.22万元,比上年降低0.17万元,减合77.27%。

2、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供销社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资产管理、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法》,严格按相关制度及供销社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核算。

(2)资金使用合规性

县供销社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县供销社做到及时、全面在政府网公开预算、决算,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供销社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县供销社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固定资产利用率

县供销社固定资产配置合理,无闲置固定资产,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党建工作成效明显。

2.系统考核指标圆满完成。

3.供销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4.农民合作社发展规范进一步提升。

5.沪滇协作、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顺利推进。

6.挂包帮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7.意识形态工作有新提升。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深化综合改革暨推进培育壮大工程和省、市供销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落实党的建设,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强化为农服务功能,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发展、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绩效考核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内部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导致预算调整率过大。

(二)整改情况

1、严格控制经费使用,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2、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控制。

3、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县供销社资金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支出审批手续严格,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具体资金支出,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最终圆满完成年度预算计划。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3月22日